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卫监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7月14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卫健局党组(卫监所)统一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9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卫健局党组(卫监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突出主体责任。成立卫健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挂帅出征、负好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扛起整改责任,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倒逼问题整改责任落地、措施落地、时间节点落地,确保整改成效。
(二)落实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卫监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古卫党〔2023〕41号),对四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2023年12月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落实时间,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自我体检、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认真把巡察整改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建立《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耗材管理细则》等制度12项,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目标,全力为推动卫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会议精神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23日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要求各班子成员及时传达上级的重要工作和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二是自2023年10月19日起,在6次党组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及上级重要工作和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严禁照搬照抄意见,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6月28日,组织卫监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同时,发放《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确保一线卫生监督员人手一份,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规范裁量意识。二是2023年12月26日,对2021年7月15日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发现问题5个,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已于12月29日完成整改。三是严格执行案件审核程序,整改期间,审核的8起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合议,并经法制稽查审核后下达处罚决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规。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调研活动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2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中共古田县卫健局党组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古卫党〔2023〕42号)。二是截至2023年12月15日,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均按照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5篇。三是5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关于“推动落实医改指标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总医院控制贵重药品和高值耗材的使用,在省统一耗材采购阳光平台上寻找可替代质优价廉的高值耗材,降低药耗占比,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二是推动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建设。11月6日,和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共建古田县中医院框架协议;12月20日,福州第二医院骨科林凤飞“名医工作室”得到上级人才部门批复并签订协议,通过优质医疗资源的引入和先进管理经验的输出,提升县域医疗机构诊疗能力,让更多病人留在本县就诊,提高县域住院量占比。三是2023年9月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县域内住院指标占比列入院长目标年薪考核,形成医管委纪要〔2023〕1号。2023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指标占比 35.89%,完成全市指标≥35.33%的要求。2023年总医院医共体住院量28900人次,同比增加5221人次,增长率22.05%。
5.关于“督促指导县总医院执行医改政策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3年9月向县医管委报告,及时筛选总会计师人选,指导总医院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二是2023年10月9日大桥中心卫生院与古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行会计代理记账。下一步,将督促其余各成员单位落实到位。三是2023年12月29日已制定《古田县总医院财务统一管理方案 (试行)》(古总院〔2023〕218号)。将于2024年12月前成立财务核算中心,配备总会计师,财务人员合并办公地点。
6.关于“谋划破解县二院发展瓶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县委会议纪要〔2023〕42号、县政府第11次会议纪要精神,古田县第二医院职工工资待遇参照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由县财政给予保障,根据实际在编在岗人数动态测算,予以补助,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降低离职率。二是2023年年初至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卫健局及总医院主要领导多次前往宁德市卫健委、宁德市医院就二院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宁德市医院继续派行政管理、妇儿、超声科、影像科等临床科室方面专家11名帮扶县二院。三是县总医院在开展百名医师下基层活动的同时,另外组建15人下基层精准服务专家团队,由程贞敏、陈有恩2名专家帮扶二院,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四是根据县委会议纪要〔2023〕42号、县政府第11次会议纪要精神,县二院功能定位由二级不定等医院转变为社区医院,今后不纳入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名单,由县级进行单独考核。
7.关于“两项重要指标排名倒数第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进会,分析当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针对薄弱指标,及时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指标任务完成。二是加强督促推进。将基公卫项目季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得分,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年薪绩效考核挂钩,分别于2023年10月19日,2024年1月5日通报第三、四季度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完成情况,其中市对县绩效指标中的老年人规范管理服务率、高血压规范管理服务率、糖尿病规范管理服务率同比均有增长,较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三是市卫健委于2024年1月份对各县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监测评价,古田县全市排名第6名,较2022年上升4名。四是通过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健全完善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及扎实开展回访等工作促进满意度提升,2023年县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在全省193个公立二级医院中排名第164名,较2022年提升16名。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8.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县级医院专科医生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3年10月27日,制定下发《古田县卫健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的通知》(古卫函〔2023〕133 号),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专科医生积极参与签约服务,每年达2次以上。整改期间,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县级专科医生53人,完成家庭签约服务154人次,今后将长期坚持。二是积极动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工作,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有104名。三是及时通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于2023年10月19日通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开展。截至12月27日,全人群签约率47.77%(指标45%),重点人群签约率93.45%(指标81%)。
9.关于“百名医师下基层开展诊疗活动推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扎实开展百名医师下基层工作。根据《古田县卫健局关于印发古田县 2023 年度“百名医师千人次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卫〔2023〕12 号)文件要求,县总医院增加了县级医师的排班,截至2024年1月底,省、县级医院医生共开展基层活动达257人次,已完成文件规定工作任务。二是县总医院在开展百名医师下基层活动的同时,于2023年11月份开始组建15人下基层精准服务专家团队,采用一对一帮扶方式,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截至2024年1月底,共开展下基层服务51人次。
10.关于“县域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建设进度,要求施工方按照倒排的工期计划,精心组织施工,在确保质量与安全情况下,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县医院迁建项目、县疾控中心新建项目分别于2023年12月15日和12月20日竣工并完成五方验收。新县医院于2024年2月2日全面完成搬迁工作并投入使用。三是在今后的卫健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古政办〔2023〕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卫健项目全周期管理。
11.关于“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已将大甲、杉洋、鹤塘、卓洋、吉巷、水口等6个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列入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中上报申请专项债券及增发国债资金。专项债申报已上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并完成财政专项债系统录入上报。下一步,积极对接发改、财政部门,使争取的资金尽快到位,让项目尽早动工建设。
12.关于“部分医疗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1日—27日开展元旦期间安全检查,完成对医疗机构的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等方面排查,整改期间发现一般隐患问题124项,均已整改完成。二是结合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对县皮肤防治院、城东街道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整体搬迁,解决消防通道隐患问题,目前医疗资源整合正在积极协调中。三是由平湖中心卫生院负责,对卫生院旧厕墙体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平湖卫生院已在旧厕墙体危险范围设置警戒线并张贴醒目警示标识,禁止靠近,下一步将结合医疗服务品质提升项目进行改造。
13.关于“个别基层卫生院‘新六件’医疗设备配置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已将县中医院现有DR拨转给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二是2024年1月已完成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R防护项目。三是大甲、杉洋卫生院DR设备故障问题,委托市医院信息科和设备科专家进行故障排查,明确设备正常,为软件问题,2024年1月已完成维护。四是2023年12月5日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六件”医疗设备情况进行自查,除上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DR设备外,其余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14.关于“全科医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截至2023年10月25日,大甲、杉洋、鹤塘、卓洋、城东街道湖滨社区和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5人,已达到辖区内每万名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的标准配齐。今后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标准配备。
15.关于“部分行政村存在看病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2日卫健局党组会议原则同意从世行贷款中拨付关于空白村巡诊点设备采购所需费用100万元至古田县总医院。二是于2023年12月10日前空白村巡诊点已配齐诊查床、药品柜、桌椅、检查床、网络、电脑、打印机、血糖仪、血压计、听诊器、制度牌等设备并配备常见病药品。三是开展巡诊工作。目前空白村已实现巡诊全覆盖,巡诊频次每周开展2个半天,整改期间,共服务群众828人次。
16.关于“医护人员需求缺口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2月18日下发《关于统计医护人员执业有关情况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已有资格证书但未注册的人员进行摸底,做到应注尽注,截至目前,已完成注册职业(助理)医师数为790人,增长29人。已完成注册护士975人,增长32人。二是2023年12月18日下发《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统计医护人员执业注册有关情况的通知》(古卫函〔2023〕177号),要求各医疗机构鼓励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医护人员积极参加考试,争取早日获得资格,及时注册。
17.关于“高端人才引进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成2023年定向生招生合计26人,其中本科定向委培8人,乡镇专科定向委培18人。二是2023年下半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5人,实际招录19人,完成招聘计划的54%,环比增长13%。三是2023年12月柔性引进福州市二院正高级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林凤飞教授,成立县级林凤飞名医“师带徒”工作室;2023年12月,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蔡树河教授续签市级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四是继续对接原柔性引进的官国先等7名高层次人才,依托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培养本土人才。五是根据中共古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1号,同意我局提请研究专业紧缺急需引进人才7人,按照文件享受生活补助5年。
18.关于“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2023年12月29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古田县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培养实施细则》(古委人才〔2023〕4号),申报认定并落实人才待遇。二是根据县委会议纪要〔2023〕42号、县政府第11次会议纪要精神,古田县第二医院职工工资待遇参照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由县财政给予保障,根据实际在编在岗人数动态测算,予以补助,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三是2023年7月完成申报认定市级紧缺急需专业人才6人。2023年11月完成申报认定县级引进人才14人,天湖人才4人。四是2023年9月28日古田县总医院开展宁德“人才日”人才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总医院临床一线科室人才,对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亲切的关怀。
19.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7月24日,制定并印发《古田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古田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古卫监〔2023〕16号),建立执法全过程管理机制,对案件的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裁量基准等进行全面审核,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规。整改期间,办理的8起案件均按规范执行。二是对2019年以来的118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除巡察反馈的13例未按规定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0.关于“执法处罚后期跟踪回访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8月11日,制定并印发《古田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古卫监〔2023〕19号),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行为。二是2023年12月29日,对陈家茂无证诊所进行回访,该场所医疗器械等设施已搬离,未发现非法行医情形。三是强化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查处的非法行医点进行跟踪回访并做好记录,分别于2023年9月29日、10月26日、11月22日、12月29日对今年立案查处的4起无证行医案件开展“回头看”,未发现再次非法行医情形。2023年9-12月对13家未没收药品器械的无证场所开展回头看,其中11家已关门停业,1家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美甲店未发现再次开展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罚没收缴物处置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制度。2023年7月31日,制定并印发《古田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罚没物品管理处置制度》(古卫监〔2023〕18号),进一步明确了罚没物品处置流程及责任人,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处置规范、程序合法。二是规范处置罚没医疗器械。配备专职人员保管罚没医疗器械,对器械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共计101件。经宁德市医学装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专家鉴定,罚没医疗器械已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9月11日经县卫健局党组会议批准,已将罚没医疗器械按废旧物品交由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回收款项378.82元于2023年10月18日上交国库。三是规范处置罚没药品。建立罚没药品台账,共计13件,2023年9月22日已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销毁。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日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古田县卫生健康局保密工作制度》,提升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二是2023年10月按《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对2020年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定密。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安排专人负责,对不合时宜的宣传内容进行及时撤换。目前我局公共领域宣传内容均能及时更换。二是2023年10月8日,转发《关于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存在问题开展排查整改的通知》至总医院,组织县总医院及其成员单位对各自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宣传内容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2023年12月21-27日我局结合安全检查等工作,对大桥卫生院、吉巷卫生院、凤埔卫生院、平湖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抽查,暂未发现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张贴不合时宜的宣传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4.关于“个别工作事项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改《2020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古田县卫生健康局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材料汇总》,修改错误表述。二是开展自查,对2020年度以来制定的制度汇编进行自查,发现存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秘股,卫生计生系统”等不规范用词,现已完成修改。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2日组织卫监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古田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财务制度》;11月10日组织卫健局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12月28日组织卫健局工会人员学习《古田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的通知》(古工综〔2018〕62号)和《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按规定公示2019年12月、2020年6月工会活动费用。二是按照《古田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的通知》(古工综〔2018〕62号)规定,对2022年以来举办的3场工会活动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2023年11月2日,县卫监所补齐2022年12月夏忠东2000元误存款的转账支付审批手续,制定并印发《古田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财务制度》(古卫监〔2023〕22号),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专职人员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2日,组织卫监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是卫监所已对涉密计算机逐一粘贴标识,保证涉密计算机标识明晰。三是卫监所询问室设置2台工作秘密计算机,将13份行政执法案卷移至秘密计算机内,保证行政执法案卷均在工作秘密计算机上处理,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四是2023年12月5日,卫监所组织开展秘密文件管理情况自查工作,暂未发现问题,同时对涉密文件统一规范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保密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保密文件收发文登记制度。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单位公房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单位公房年久失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经2023年12月1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议定,现有租住人员全部予以清退后不再重新出租,原租住人员按原租金标准缴交租金至2023年12月。除一名租户外,其余5人均已交齐2023年租金,合计4080元整。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书面通知原租住人员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腾空所租住公房。二是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书面通知该名未缴费租户于2024年1月5日之前一次性补缴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公房租金,租金按20元/间/月补缴,合计4320元整。2024年1月23日委托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寄出律师函,要求该名租户补缴房租。下一步将通过司法途径追缴房租。三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8.关于“单位公房长期未调整租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单位公房年久失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023年12月1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议定,现有租住人员全部予以清退后不再重新出租。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9.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效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7月起,已对4笔单笔超过20万元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188.66万元,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2023年收到财政专项资金7099万元,已支出7087.2万元,结余11.8万元,无因项目未实施被财政收回资金情况。三是今后加强业务股室和财务股室的沟通,业务股室及时推进项目,减少专项资金大额结转结余。
30.关于“人才经费沉淀金额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柔性引进人才经费结余32.89万元已于2023年12月22日上缴国库。二是7家县级“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经费结余102万元:其中2023年5月16日支出24万元,5月18日支出36万元,剩余42万元,于2024年1月19日已拨付县总医院。三是大学生定向助学金结余20.86万元,其中12.03万元于2023年8月发放,用于大学生定向学费支出,剩余8.83万元于2024年1月12日上缴国库。四是今后加强业务股室和财务股室的沟通,业务股室及时推进项目,按序时进度支出,以提高资金使用率。
31.关于“逾期申报税费被处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25日已调整办税人员并要求新办税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税,做到不逾期、及时上报。二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关于“缴纳罚金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10日组织局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财务相关制度,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二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已按规定补齐审批手续。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电脑办公耗材费用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12日成立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耗材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电脑办公耗材费用偏高问题开展自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2023年12月15日印发《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耗材管理细则》(古卫〔2023〕121号),该细则对办公耗材的采购及领用流程作出明确规定,规范耗材使用管理。
34.关于“电脑办公耗材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了《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耗材管理细则》(古卫〔2023〕121号),规范办公耗材采购、领用等流程,加强打印机及墨粉盒等耗材管理。二是规范打印机及墨粉盒管理。各股室打印机由股室自行保管,填写“墨粉盒使用登记表”后,由专人负责墨粉添加登记,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大型共享打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添加墨粉,并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三是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梳理,针对3320L彩色打印机加粉盒多人签领的问题,经查,签领人均为历任办公室工作人员。针对签领添加粉盒无序的问题,经查,同色素粉盒为2022年5月27日添加,是为6月份备存,6月份未再添加该色墨粉。现已指定专人采购,专人验收入库,专人负责发放,确保规范管理。四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电脑办公耗材存在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局班子成员及全局干部分别于2023年11月2日、11月3日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二是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了《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耗材管理细则》(古卫〔2023〕121号),要求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管理细则执行,非必要不使用彩色打印,规范办公耗材使用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6.关于“未对下属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2日下发《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通知》,于2024年1月18日对总医院党委、疾控中心党支部、卫监所党支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7.关于“以案促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2日开展全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并在会上对凤埔卫生院案例在系统内部通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杜绝此类情况。二是总医院已聘请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追缴长期离岗人员医社保款项及违约金。三是2023年12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长期离岗人员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古卫函〔2023〕169号),对本系统干部职工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经排查摸底,暂未发现存在长期离岗人员情况。四是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长期离岗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关于“廉政谈话制度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2月4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3年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对股室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次,实现谈话全覆盖。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关于“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自巡察整改以来,一是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教育手册》。二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实践,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坚持严准实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问题能力,及时查处,形成震慑,自巡察整改以来已立案查处2件2人。
40.关于“督促派驻单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2月11日,12月26日,督促县卫健局、卫监所立足实际,结合岗位职责,围绕单位重点人和事,认真分析排查潜在廉政风险,共排查廉政风险点23个,进一步压实廉政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日常监督,切实推进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1.关于“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2日组织卫监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二是对卫监所所长、副所长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目前2人办公面积均为11平方米,符合标准,同时举一反三,对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摸排,均符合办公用房标准。三是已补齐县中医院6次被检查的领导签字,今后将规范检查程序,监督检查均需被检查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四是针对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卫监所党支部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党支部开展了6次集中学习,6次集中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2023年10月24日召开卫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三是2023年7月21日制定下发《2023年古田县卫健局党建工作要点》(古卫党〔2023〕25号)。四是卫监所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撰写2023年度工作总结,强调党建工作成效。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3.关于“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20日已更新党员活动室上墙内容,包括党员的权利义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今后将及时更新内容,并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4.关于“党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在党务公开栏对卫健局支部2021年度、2022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11月8日在卫健局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提高对党务公开的认识。12月对卫健局支部2023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二是2023年11月3日对卫监所2021年7月支部换届情况予以公示。11月15日在第四季度党员大会上对卫监所2019、2020、2021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予以通报,同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三是卫监所党支部已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6月起,每月按时公示党费收缴情况。
45.关于“支委会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8日,卫健局支部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重申支部重要事项在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先经支委会研究讨论,进而规范支委会议事程序。二是2023年11月1日组织卫监所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支部事务和单位行政事务的程序,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三是巡察整改期间,卫监所共召开支委会6次,均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规范召开支委会。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6.关于“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卫健局规范开展党日活动,按要求规范做好相关档案材料整理工作。2023年10月、11月、12月党日活动做到有方案、签到表、照片、总结等相关材料。二是针对卫健局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3年11月1日组织卫监所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3年卫监所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日活动12次。四是针对卫监所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的问题,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7.关于“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8日,卫健局支部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学习关于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的每一个环节,为今后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指明方向。二是认真组织召开卫健局党支部2023年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在职党员13人均结合工作实际,列出问题以及整改措施。三是2023年11月1日组织卫监所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规定。12月14日在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会上,卫监所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四是2024年1月15日认真组织召开卫监所党支部2023年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7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均按照要求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8.关于“超编制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古田县人口和健康事业发展中心,编制数5名,2023年9月份已退休1人,目前在编5名,无超编人员。今后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录(聘)用人员,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49.关于“违规长期借调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9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抽调(借用)工作的通知》(古委组〔2022〕10号)文件。二是2023年7月退休1人。2023年11月已调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4人。剩余9人于2024年10月31日前调整到位。
50.关于“股级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11日组织领导班子、办公室和人事股等重要岗位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23年9月6日任免的17名股级干部任免材料进行重新梳理,暂未发现问题。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5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建设进度,要求施工方按照倒排的工期计划,精心组织施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0日竣工验收。
52.关于“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推进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强调要加强信息录入、追访等工作。二是加强通报督导,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分别下发《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的通知》(古卫函〔2023〕1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古卫函〔2023〕132 号),于11月20日召开约谈会,对未完成指标任务的7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约谈,推动工作开展。截至12月14日,我县0-6岁儿童数17030人,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16319人,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83%。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移交信访件1件,目前已办结。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19人,其中提醒谈话30人次(科级4人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1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督促指导县总医院执行医改政策有短板”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将于2024年12月前成立财务核算中心,配备总会计师,财务人员合并办公地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向县医管委报告,及时筛选总会计师人选,指导总医院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二是于2024年12月前,成立财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合并办公地点。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关于“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严重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向上级争取的资金暂未到位,大甲、杉洋、鹤塘、卓洋、吉巷、水口等6个卫生院也无建设资金,故未按时完成。已将以上6个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列入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建设,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用地预审审批,并上报申请专项债券及增发国债资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对接发改、财政部门使争取的资金尽快到位,让项目尽早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3.关于“部分医疗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县皮肤防治院、城东街道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法对现有建筑进行整改达到双通道的要求。平湖卫生院旧厕墙体存在隐患,该处目前已封闭,且无人员进出,外侧较少人员走动,目前先以设立警示标识、警戒线方式进行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对县皮肤防治院、城东街道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整体搬迁,解决消防通道隐患问题,目前医疗资源整合正在积极协调中。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关于“单位公房疏于管理”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23年12月1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议定,调整原整改措施,现有租住人员全部予以清退后不再重新出租,原租住人员按原租金标准缴交租金至2023年12月。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书面通知原租住人员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腾空所租住公房。已书面通知一名未缴费租户于2024年1月5日之前一次性补缴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公房租金,租金按20元/间/月补缴,合计4320元整。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现有租住人员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腾空所租住公房。2024年1月23日委托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寄出律师函,要求未缴费租户补缴房租。下一步将通过司法途径追缴房租。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5.关于“违规长期借调人员”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局机关核定编制少、工作任务重、业务性强,在编人员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长期跟岗实践人员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分批逐步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剩余9人力争于2024年10月31日前调整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89300;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69号;电子邮箱:3882459@163.com。
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