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7月14日,县委巡察四组对中共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县委巡察组对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的巡察工作是对交通工作各方面的一次集中检验,交通运输局党组认真贯彻上级和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秉持全盘接收、坚决整改、不打折扣的思想,严肃认真对待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地、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组反馈会后,交通运输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余军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严格按规范程序和整改期限推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从严督促整改,有序推进整改
严格落实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通过落实责任、建章立制、严格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并在整改过程中强化跟踪督改,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收,确保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整改过程中,建立长效机制12项,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0月在第二届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2022年10月致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成立的贺信精神及党史学习教育的情况,并在会上作研讨交流。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书记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8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均能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进行部署强调,做到重点发言。三是对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对交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合计1条,并于2023年10月8日开展学习,形成台账,今后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交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四是2023年11月29日党组书记余军针对“理论学习不全面”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关于“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2023年5月16日制定《印发的通知》(古交党组〔2023〕4号),在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严格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研讨主题,确定重点发言人员,并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准备发言提纲。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党组书记均有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落实重点发言,共召开党组会议8场,均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并按交通工作实际部署具体工作。三是于2024年1月15日对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及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党组书记未落实重点发言及以标题作为学习内容的情况,会议记录均完整记录学习内容。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关于“督促下设党支部理论学习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7月3日督促机关支部及执法大队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未学习的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进行学习,机关支部已于2023年9月13日组织学习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执法大队支部已于2023年10月25日组织学习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机关支部和执法大队支部于2023年11月7日对巡察反馈以来的学习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均有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和上级部署要求进行学习,未发现遗漏未学的现象。三是今后将不定期检查机关支部(执法支部与机关支部已于2023年11月16日整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情况,一经发现未学情况,及时整改。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关于“对上级工作要求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2023年3月交通运输厅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行学习部署,强调今后各分管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上级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2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决策部署,分析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各个阶段的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8场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2场,切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截至2024年1月,暂未发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5.关于“机构改革合而不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22日召集交运中心及执法大队干部职工开展业务教育培训,提升思想意识,增强业务能力。二是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制定出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古交〔2023〕157号),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业务交叉问题,进一步理清部门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做到协同管理,避免因业务交叉对企业造成负担。三是对部分人员进行调整,对一些业务互通的部门(如交运中心水运股、执法大队水路中队)进行整合,合署办公,共同执法。四是今后我局将加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能互通部门间的交流学习,促进业务流转顺利、畅通。五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6.关于“推动县重点交通项目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莲桥危桥(现已更名为鸣玉桥)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并于2023年11月21日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已交付使用。二是对我局负责的县在建工程进行梳理,截至2024年1月在建的重点工程1个,因用林用地问题项目滞后,已制定施工进度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待用地用地问题审批结束后,每周进现场开展工作督导,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7.关于“党管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1月6日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和保密行为。二是于2023年12月6日制定出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古交党组(2023)14号〕,同日对我局及下属单位开展保密检查,暂未发现违反保密法规的情况。三是量化检查标准,定期评审检查标准执行情况,并结合保密形势任务变化,及时更新和改进检查标准。
8.关于“‘村村通’工作目标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已于2023年10月23日对未进村运营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调研分析出各行政村群众的出行需求,要求企业按照任务建制村群众实际需求给予安排相应的车辆运行,以此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需求。二是企业已于2023年11月6日调整了村村通车辆运营计划,并从2023年11月起城西街道华山村、水口镇岭边村、凤都镇小吉村、桃源村、碗厂村等村均有按运行计划每周安排1班运行,同时采取预约出行的灵活措施,张贴“预约通车告示牌”。三是通过卫星定位平台对村村通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4次,通报4次,全县“村村通”建制村任务完成率为95.33%,仅4.67%未按运营计划完成建制村运行任务。我局将持续对建制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未按运营计划营运企业及时运营,促进村村通运营有序发展。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9.关于“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已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古田县顺达公交公司提交医院新址开通公交的实施方案,在古田县医院新院开始使用时,将同步“开通政务服务中心至古田县医院新址”公交线路。二是自2023年5月起,滨河东路片区有1路公交车运行,每日运行4个班次:8:00-8:55、11:00-11:30、14:30-15:00、17:00-17:30,基本能满足周边居民目前出行要求的问题。三是已于2023年7月起在宝桥治超站、三保治超点公示栏粘贴《古田县交通运输局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承运人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审批应提交的材料。四是宝桥站内LED屏幕从2023年7月起持续滚动播放一次性告知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所需材料,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驾驶员告知此项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超限运输证事宜,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宣传3次,发放传单200余份。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0.关于“交通运输服务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杉洋于2024年1月建成综合运输服务站,吉巷、凤埔于2023年12月改造完成乡镇客货邮融合点,并投入使用。二是于2023年7月在全县城区范围内的公交站牌全部粘贴好公交路线班次时刻表。三是积极向上申请补助资金,争取将智能化电子站牌延保费用纳入财政一般性公共预算,待资金明确后立即开展智能电子站牌的修复工作。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1.关于“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养护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道X921前永线K43+630、K49+340,吉巷乡道先溪线K0+970、K0+950等处边沟堵塞破损、路肩杂草、广角镜、护栏破损等情况已于2023年12月整改完成。二是已于2023年 11月中旬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四好农村路”工作督导,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整改工作正有序进行,并对排水系统清理、设施小型病害、路侧修整等小修工作着重进行督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今后我局严格“四好农村路”的督导考核,对于部分农村公路养护不到位问题在考核结论中予以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不定时对各管养单位进行养护抽检,加大督导力度,对于养护不到位的,扣除季度考核分数,对于考核末位的,按照《古田县“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古路办(2019)12号〕进行处罚。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2.关于“公路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鹤塘镇田井路长后乾桥已于2023年12月9日完成修复,平湖镇东后路K2+431、平湖镇中后线K4+373两处灾毁点已于2023年8月20日完成修复。二是针对吉巷乡村道C450招地路、平湖镇村道C480东后路路侧落差大(临崖路段)已于2023年11月30日建设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对农村公路(含在建工程),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开展排查19次,检查项目10家次,排查农村公路57条次,共发现安全隐患20处,均已整改到位。四是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力度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督促管护单位清除隐患。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3.关于“‘三无’船舶管理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先后3次前往坂中村实地调查,共发现7艘搁浅在岸边无人认领的“三无”快艇。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水域日常巡查(特别是坂中水域),强化管控措施,不仅限于单一岸上巡查,一经发现“三无”船、艇行驶,立即采取措施,暂扣船、艇,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罚。二是我局已于2024年1月15日给涉水乡镇(街道)下发《关于对“三无”船舶全面排查的通知》〔古交(2024)10号〕,要求各涉水乡镇履行职责,全面排查“三无”船舶从事危险航行行为,截至2024年3月,各涉水乡镇未将排查结果报送我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关于“安全隐患整改督促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于2023年6月20日要求双坑村、黄田村等码头渡船船管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6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各项安全检查4次,检查航运企业、船舶修造厂18家,渡口码头18处,船舶20艘,发现隐患3处,均已整改到位。三是2024年1月10日于古田县黄田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集各渡口渡船所在村、航运企业管理人员及船员开展渡口渡船及航运企业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渡工、船员及船舶管理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四是于2023年10月至12月对全县码头渡船灭火器及救生衣等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灭火器失效、救生衣数量少于核载人数等问题。五是在今后督查过程中,如有发现码头渡船等仍存在安全设施不完善、设备不合格的情况,及时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下发停航停渡通知书,直至整改完成,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行业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古田县大桥镇进强汽车修理厂已于2023年8月15日在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并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古田县鑫球汽车维修中心已注销营业执照,终止营业。二是根据市局《关于持续深化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交运(2023)30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10月至12月对全县维修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共有156家维修企业,已备案的37家,未备案的119家。集中整治期间,未备案119家维修企业已关停79家,剩余40家未备案,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并对1家未按期整改的维修企业进行3000元的行政处罚。截至2024年3月,关停的维修企业为82家,全县已备案维修企业合计60家,剩余14家未备案。三是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未备案的企业及时前往窗口备案,未备案的,由交通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罚。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6.关于“执法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1月2日在客运中心组、12月5日在马垱路口对经过的客运班线驾驶员逐一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对“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进行强调,强化客车驾驶员法律意识,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二是分别于2023年6月8日、6月10日、6月13日,召集福建省古田县长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3家客运企业召开客运班线站外揽客专项整治专题部署会,约谈班线经营者,签承诺书,督促各客运企业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严格管理所属车辆及从业人员。三是我局已于2023年6月起将古田客运中心、马垱路口等重点路段纳入重点监管路段,继续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对“站外揽客”行为采取错时巡查和不定时稽查的执法方式,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站外揽客”巡查28次,共查获客运班车违法行为2起,其中“站外揽客”(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1起,其他1起,共罚款1399元,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7.关于“执法装备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月8日制定《古田县交通运输局车、艇管理制度》〔古交(2024)6号〕,规范执法车、艇使用程序。二是闽海巡301执法艇已于2023年5月31日年检、闽海巡308执法艇已于2023年2月28日年检、闽海巡316执法艇已于2023年5月31日年检并投入使用,并于2023年6月21日取得检验证书,闽海巡902搁置待检。三是巡察反馈以来,我局联合翠屏湖执法队、公安局翠屏湖派出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翠屏湖水域联合执法2次,共查处违法行为1起,已整改到位。今后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翠屏湖及闽江水域的巡察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做好执法艇日常维护工作。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8.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3年10月23日印发《中共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古交党组(2023)11号〕,明确党组成员叶键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三是已于2023年6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工作总结与2024年工作计划。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9.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制定出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公文发文管理制度》〔古交(2023)146号〕,并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开展学习,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公文发文审核制度。二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修订印发《古田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局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古交(2023)148号〕,严格落实制度管理,杜绝抄袭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于2023年12月2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购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设备(外网专线日志审计和防火墙,包括36个月的设备维护),已于2024年1月8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0.关于“工作作风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6月7日针对“巡察动员会期间多次交头接耳”问题对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6月9日针对“上班玩手游”问题对相关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于2023年6月14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会议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条例》及《中共古田县委办公室 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会风会纪、外出请休假、值班应急重大事项报告、重要来宾报备、县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对违反会风会纪及工作纪律的三名干部通报批评。三是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干部思想教育,抓好作风建设,不定期地对干部进行效能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局党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个人考核评比中。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1.关于“日常指导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5日组织驾驶员培训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业务水平。二是巡察反馈以来,交运中心及执法大队共开展联合检查15次,发现38个问题,均已整改。三是重新排查梳理历年材料,目前已找回2018-2021年度缺失档案,已整理并归档。四是已于2023年12月11日制定出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办法》〔古交(2023)150号〕,明确局办公室干部汪林伟负责归档,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意识,严格规范档案存放。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2.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29日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新制发古道运〔2022〕9号、古道运〔2022〕28号和古道运〔2022〕35号文件。二是经排查,2023年以来,交运中心共收到上级文件488份,需具体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下发至各部门、企业17份,均能结合实际制发。三是今后将继续认真阅读上级文件,把握提炼文件要点,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下发至各部门、各企业,确保工作能落到实处。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3.关于“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2023年12月13日,已全部收回12名干部的奖品(其中11名干部退回发放的奖品,1名干部退回等价金额),挽回经济损失960元。二是于2023年12月11日下发《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努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4.关于“发文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制定出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公文发文管理制度》〔古交(2023)146号〕,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提高发文质量。二是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公文发文管理制度》,要求局办及下属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发文的审核把关。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共发文80份,暂未发现文件签发存在发文字号顺序与发文时间不对应、空号、重号等问题。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5.关于“违规发放加值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2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古财行(2014)39号〕、《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古财行(2019)51号〕、《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古财监(2016)8号〕等相关财经规章制度、文件进行学习,以及对《古田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古交(2017)209号〕的重温学习,强化业务能力。二是原地方海事处6人已退回加值班补贴款7185元;原运管所25人已退回多核定的加值班补贴3585元;原运管所、执法大队71人次已退回重复领取值班补贴2130元,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2900元。三是于2023年12月28日对2023年7月至12月财务凭证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存在多领取加值班补贴的情况。四是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加值班补贴的审核把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反弹。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违规发放电话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2023年12月13日,3名干部已全部退回多领取的电话补贴,合计2400元,共计挽回经济损失2400元。二是于2023年12月21日重新梳理我局干部任免情况,暂未发现向自然免除股级职务的干部发放电话补贴的情况。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虚报差旅伙食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2023年12月原地方海事处3人已退回2017-2020年度违规领取的差旅伙食补助240元。二是于2023年12月28日对2023年7月至12月的财务凭证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存在虚报差旅伙食补助的情况,今后我局将加强差旅伙食费报销的审核把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反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出纳日记账登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及下属单位共支出906笔,均能按照实际支出时间,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且陆续对之前的日记账进行逐笔登记。二是今后将按照规定规范我局银行账户管理,按照实际支出时间,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日记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9.关于“应缴未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2013年第五、六批)省补资金结余3.8万元已于2023年11月29日上缴财政,执法大队3套房屋租金收入计8.75万元已于2023年12月28日上缴财政。二是今后我局将于每年末排查我局财务账上资金,及时上缴项目结余资金及其他应上缴财政的资金。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违规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12日组织全体工会委员及财务人员对《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强化业务能力。二是2022年以来,我局均能严格按相关规定,在行政账户上列支退休人员福利经费,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执行。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1.关于“设计单位未参与项目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29日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谋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程序。二是整理汇编工程项目管理学习资料,规范流程,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制发《古田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古交〔2023〕158号)。三是业主单位已于2023年12月1日作出情况说明:2017年安防工程、半后线道路硬化工程、凤半线公路改建工程实施内容分别是安装波形护栏与原有道路上加铺水泥板,工程施工工艺简单、技术含量较低,且均按图施工,故未邀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四是通过梳理,截至2024年1月在建项目3个,已在2023年12月29日培训会上着重要求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验收。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2.关于“项目未结算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29日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业务能力,规范工程程序,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二是整理汇编工程项目管理学习资料,规范流程,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制发《古田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古交(2023)158号〕。三是古田县农村公路路长公示牌工程及古田县乡道全方位反光猫眼道钉采购及安装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根据实施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项目结算总价,结算总价金额清晰,为了节约项目成本,故未对该两个项目履行结算审核程序。四是已对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截至2024年1月在建项目3个,将严格按照项目结算审核制度履行结算审核程序。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3.关于“内页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29日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业管理。二是整理汇编工程项目管理学习资料,规范流程,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制发《古田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古交(2023)158号〕。三是已于2024年1月9日找回2019年县道X921指路系统更新工程的监理合同。四是乡道Y017半后线(高速下穿线)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是宁古高速建设时的施工便道,建设补助资金来源为宁古高速建设指挥部,项目补助资金有限且项目较为简单(仅为原路上加铺水泥面板),施工图设计由福建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提供,故无设计合同;本项目工程施工工艺简单、技术含量较低,为了节约项目成本,未聘请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由古田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五是已于2023年12月11日制定出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办法》〔古交(2023)150号〕,明确农村公路股副股长陈少雄负责工程项目档案,及时归档,杜绝类似现象发生,自巡察反馈以来,共收集归档项目内页材料3个。六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4.关于“固定资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局办公室江守浩同志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财务配合,将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已于2023年12月8日完成登记。二是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完毕,做到资产底数清晰,心中有数。三是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古交(2023)159号〕,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5.关于“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古交(2023)159号〕,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二是我局已于2023年8月31日将购置的空调一台2839元、打印机两台3998元总计6837元及时在固定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登记。三是于2023年12月19日对2023年10月至12月的采购的固定资产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有固定资产未进行系统登记的情况,今后将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将新购置的资产进行登记,做到账账相符。
36.关于“违规处置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1日将故障空调变卖的钱款1500元上缴财政。二是今后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三是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7.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半年度专题党组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分析会,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解决目前的瓶颈和短板,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已于2024年1月5日更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古交党组(2024)2号〕,今后将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进一步明确清单事项,压紧压实党组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8.关于“落实“1+X”监督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1+X”监督管理,严格落实“1+X”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文件要求已于2024年1月5日制定《中共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古田县交通运输局“1+X”监督机制实施方案》〔古交党组(2024)3号〕。二是已于2024年1月5日更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古交党组(2024)2号〕,今后将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岗位调整、机构改革,全面梳理排查各单位(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已于2024年1月10日修订完善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二是于2024年1月10日组织中层干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学习会,使干部职工清晰掌握所在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底线。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0.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4年1月5日完善《古田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古交党组(2024)4号〕,明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要求局属股室及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二是于2024年1月8日组织中层干部学习该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严格落实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巡察反馈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共89项,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1.关于“会议表决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化制度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及会议决策程序意识。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共召开8场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均有针对会议议定事项逐一发表意见,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表决;今后我局将规范会议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会议记录。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2.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3日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认识,进一步理清抓党建工作思路。二是已于2023年12月15日成立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及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其余班子为成员。三是经经贸口党委同意,执法大队支部已于2023年11月16日撤销,党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移至机关支部,整合资源,统一管理,且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整合在一起,使党建和业务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3.关于“选举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支部已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支部委员学习2020年7月13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强化业务能力。二是今后将加强与经贸口党委业务上的沟通交流,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4.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数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0月2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开展研讨。二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党日活动计划,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主题党日3次,组织专题学习4次。三是今后党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前进行调研,了解党员的需求和关切,鼓励党员提出活动想法,使活动适应党员新特点新变化,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党员的思想意识。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5.关于“民主生活会材料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1月24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意识,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流程,秉持“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明确各领导班子亲自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并在签字确认后报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并签字,截至2024年1月,各领导班子均亲自撰写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主要负责人已审阅把关并签字。三是针对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网络抄袭问题,原党组书记李某、原党组成员余某某、林某某已于2023年12月18日重新撰写发言材料,且原党组成员余某某、林某某提交书面检查。四是今后党建分管及经办做好材料收集检查归档,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6.关于“必要环节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并开展研讨。二是各领导班子均亲自撰写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主要负责人已审阅把关并签字。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7.关于“以业务培训或学习代替讲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支部已于2023年10月2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开展研讨。二是2023年党组书记等5名党员领导干部共讲党课8场,均未出现“以业务培训或学习代替讲党课”的情况;今后将严格规范党课课题,提高党课质量,避免再次出现以业务培训或学习代替讲党课的情况。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8.关于“党费上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规党纪,并开展交流。二是巡察反馈以来,两个支部均能按月及时足额收缴并进行公示,及时将党费上缴经贸口党委,并按月登记《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以及党员党费证;今后将继续严格《党章》和党费缴纳规定执行,及时足额收缴并进行公示,及时将党费上缴经贸口党委。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9.关于“个别编外人员违规续聘、招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干部学习《中共古田县委办公室、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古委办(2018)48号〕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暂停招用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的通知》〔古人社(2021)27号〕文件及《古田县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今后招聘、续聘编外人员流程及遵守相应的程序。二是于2023年12月6日制定出台《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古交(2023)147号〕,今后对于编外人员续聘、招聘,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请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后开展该项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0.关于“股级职务未及时任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人员开展股级干部任免流程学习会。二是于2023年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除徐星任县交通安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报组织部备案。三是于2023年12月18日全面梳理我局干部任免情况,暂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今后将继续加强组织人事经办人员对股级干部任免流程的学习,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组织人事业务的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五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51.关于“股级任免程序有缺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股级干部任免流程;今后股级干部推荐、任免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52.关于“聘用编外人员担任关键岗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县直单位内设重要敏感岗位干部交流轮岗的试行办法》〔古委组(2020)51号〕、《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规范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通知》〔古财办(2022)36号〕,增强思想意识。二是已于2023年10月16日将派遣人员调整至其他非敏感岗位,不再担任出纳。三是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敏感领域进行排查,我局其余敏感岗位均由正式党员或者干部担任,暂未发现有编外人员担任敏感岗位职务。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5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会前沟通机制,督促交通运输局党组在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意见建议,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巡察反馈以来,交通运输局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8场,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列席2场,会前回复征求意见6次。二是强化监督履职。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列席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同时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增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度。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54.关于“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2023年12月,原运管所2人已退回多领取的伙食补助款80元;交运中心7人已退回违规领取的出差补贴1160元,共计追回经济损失1240元。二是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加值班补贴的审核把关,防止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再次反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5.关于“审计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业主单位已于2023年12月1日对项目未及时完成作出说明:大桥镇胡岗至潮洋项目因资金约束、林地审批滞后导致;吉巷村至山坂洋因资金约束、用地及安征迁问题导致;山坂洋至北墩村因资金约束、用地及安征迁问题导致。二是截止2023年10月,大桥镇胡岗至潮洋改建项目、吉巷乡吉巷村至山坂洋改建项目、山坂洋至北墩村改建项目主体均已完成,并已通过市局取芯验收。三是于2024年1月5日对2023年在建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超期建设情况;今后将及时督促做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1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9人。其中,通报批评3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提醒谈话21人次(科级8人次)。4名责任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交通运输服务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财政资金困难,公交智能设备修复及后续维护费用资金巨大,正积极向上沟通。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公交公司对已损坏的公交智能设备进行摸排,弄清损坏程度,并提交维修方案,提请县政府审议。二是继续与上级沟通,申请补助资金,待资金明确后立即展开修复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关于“‘三无’船舶管理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于2024年1月15日给涉水乡镇(街道)下发《关于对“三无”船舶全面排查的通知》〔古交(2024)10号〕,要求各涉水乡镇履行职责,全面排查“三无”船舶从事危险航行行为。截至2024年3月,各涉水乡镇未将排查结果报送我局。
下一步整改措施: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水域日常巡查,强化管控措施,不仅限于单一岸上巡查,一经发现“三无”快艇行驶,立即采取措施,暂扣船舶,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罚。
整改时限:2024年4月30日前。
(三)关于“行业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未备案的维修企业存在安全员证、技术等级证考试已通过,暂未领到证件;安全员证、技术等级证考试未通过,准备于2024年3月补考。二是未备案维修企业的维修厂房不符合要求,还在整改中。三是未备案维修企业租赁即将到期,需续租后方能提交备案材料的情况 。
下一步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系未备案的维修企业,要求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整改时限:2024年4月30日前。
(四)关于“执法装备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我局已积极向上争取维护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对闽海巡902进行维修后年检。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于2024年2月中旬向有资质的维修公司发送询价函,询求闽海巡301的修缮方案及费用,待修缮完成后投入翠屏湖水域使用。二是在闽海巡301修复前,借助公安局翠屏湖派出所执法船联合执法,维护翠屏湖水上交通安全,闽江水域利用现有的闽海巡308进行日常执法。三是继续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展对闽海巡902维修年检及做好执法艇日常维护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
(五)关于“出纳日记账登记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之前日记账数据极大,一时间难以补充完整,需逐步完成逐笔登记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逐步完成逐笔日记账登记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33153;通讯地址:福建省古田县六一四路370号;电子邮箱:gt3833153@
126.com。
中共古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