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05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483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4月11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文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6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接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并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推动文旅业务工作的重大契机。2022年7月28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引领全系统党员干部反躬自省、净化灵魂,唤醒责任、激发担当,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二)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先后召开专题会议6场次,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进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分工,自觉担起整改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局党组严格对标整改要求,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带领党组、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全面认领、逐条讨论、反复研究,制定了《古田县文旅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15日组织学习了“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在福建》中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事业发展方面工作的重要篇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等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5月6日,印发了《中共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集中学习时安排讨论发言环节。三是2022年7月8日,组织环翠屏湖文旅产业发展中心(原翠屏湖管委会)干部职工,学习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古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做好森林步道项目和推进翠屏湖保护工作;2022年7月10日,结合中心职能职责制定了翠屏湖管理负面清单。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启动《古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并根据省、市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古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以及2022年县政府工作目标对规划进行多次修改,目前已征求并采纳14个乡镇、街道意见;已编制《古田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5),按照规定将于规划期届满前2年即2023年启动规划修编;配合县人才办对《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壮大旅游产业人才和激活文化创意人才的奖励措施;因实际情况变化,不重新启动《古田县旅游产业发展标准化服业务指南》、水上乐园等规划项目;组织人员对全县文化人才进行摸排,截至2022年6月,全县文化人才共计179人。二是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为,总量较大但未能做到应统尽统;结合市文旅局提供的《纳入文化产业统计的企业建议名单》,引导古田中豪包装有限公司纳入文化企业统计范畴,年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已邀请市统计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将于近期组织乡镇(街道)及规上文化企业,开展企业入库、年终数据申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数据申报质量;已将推动文化产业入库及指导文化企业申报数据等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参考指标,争取做到应统尽统;2022年9月6日,针对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办法不多、力度不足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古田县扶持地方特色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八条意见》的有效期到2021年12月为止,不再实施;已结合实际,修订《古田县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八条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现有的《古田县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八条意见》于2022年底有效期届满后,提请县政府审议,并由县文旅、财政部门牵头出台《古田县旅游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2022年8月2日,制定印发了《古田县文旅局关于下发古田县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古文旅〔2022〕100号),要求相关单位贯彻执行;按照机构改革部署总体要求,已制定《执法协作联动制度》,进一步推动部门间合作联动;2022年9月6日,针对未按上级规定制定制度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何小明以及时任执法大队负责人刘新辉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已完成本行业领域文旅企业摸底工作,共计摸排企事业单位143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1场次,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书70余份,累计检查文旅企事业单位38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146人次,消除安全隐患157个,结合检查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动态清单;2022年6月17日,印发了《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明确2022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清单,落实责任主体;2022年9月6日,针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张杰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做精做强旅游经济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结合正在实施的翠屏湖品质提升工程,打造翠屏湖旅游IP,推进翠屏湖4A级景区创建工作,已购置游船画舫,打造夜游精品,完成智慧旅游系统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正在抓紧建设码头提升改造、停车场和森林步道等建设项目,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游客旅游体验;正在策划翠屏湖商圈和翠屏湖文旅产业园项目,其中翠屏湖景区已完成县级研学基地申报,正在申报市级研学基地和气候福地;今年以来,在翠屏湖畔举办“健康古田新春徒步行”、“魅力翠屏首届盛夏生活节”等活动,提升景区知名度;2022年8月,邀请专家对前洋创建3A级旅游景区进行了实地验收评审,指导杉洋古镇完成2022年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创建材料申报,用品牌效应带动旅游经济发展。二是优化“古田文体旅游”微信公众号首页,2022年8月26日增加了古田名胜景区栏,同时更新旅游服务热线(0593-3812828),服务广大游客;向好望角、新世贸、中天等大型酒店和翠屏湖等A级旅游景区投放古田旅游宣传资料共计500余份,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举办“桃花为媒,云游古田”线上活动、“诗画翠屏5·19旅游日”宣传活动、中国·古田首届油柰采摘节等文旅节事活动,开展“抖出古田·旅游短视频流量赛”,启动局长带你游等宣传片拍摄,拟定“翠屏山水 魅力古田”摄影大赛活动方案,打造古田旅游新名片。三是结合创A工作和金牌旅游村项目建设,指导各旅游景区(点)和乡村旅游点提升餐饮、住宿等旅游接待能力;完成《古田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古田县民宿发展实施细则》,引导培育及规范民宿业发展已在今年12个金牌旅游创建村中建成金翼、坂中、钱厝、新华、双坑、端上、前洋、白溪等8个“四下基层”实践基地,吸引了多批干部学员前来学习实践;已委托古田县农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全县讲解员培训方案,将于近期开展培训;经核实,我县共有6家设立社(已注销1家),2家旅行社分公司,其中6家设立社有配备持证导游要求,目前已组织人员指导6家设立社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持证导游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因机构改革,县旅游公司已划转至县财政局管理;针对旅游公司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已发函至县财政局,商请其配合督促县旅游公司做好整改工作;旅游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6月进行重组,重组以来,对旅游公司职责进行进一步梳理,明确公司主要运营方向,并根据职能对高铁北站站前广场和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减少人员,增加停车场收入;完成翠屏湖旅游码头和高铁北站集散中心招商宣传片的拍摄,并对外发布;完成翠屏湖金堤码头办公楼场地租赁店面和物业挂网招标工作;推进翠屏湖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完成景区智慧旅游系统及监控平台项目、景区工程项目招标挂网;已购置纯锂电动画舫船;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37号),福州三坊七巷银耳馆的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由十方田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已发函至十方田商贸有限公司,商请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4.关于城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保障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文化馆新馆展陈装修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图审、造价预算;已完成2批次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累计征集文物847件;2022年9月6日,针对三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对分管领导余海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目前县文化馆馆内多处出租场地仍在合同期内,将在合同到期后,及时将场馆全部收回。2022年9月6日,针对文化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胡薇薇以及文化馆负责人王仔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2年4月11日,组织人员完成南山体育场内违停车辆清理工作,并规范开放方式,杜绝社会车辆违规停放公共体育场现象;2022年8月5日,印发了《关于自行清除场内种植物暨恢复原状的通告》,并于8月25日由李雄局长带队组织人员到现场喷洒除草剂,完成了场内种植物清理工作;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南山体育场,对修缮围墙项目进行预算,结合资金缺口情况于2022年6月1日向县政府提交了《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请求下拨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建、管、护经费的请示》(古文旅〔2022〕57号),积极筹措修缮加固资金;2022年9月6日,针对部分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弱化问题,对分管领导何小明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黄智泉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推进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并自查,经乡镇重新核实,全县289个村居均设有文体广场;组织开展基层文化公共设施运行管理整改情况检查,累计走访村(居)90个,基本上均能符合“一栏一场一点五室”功能标准;组织局社文艺术与文化遗产保护股、文化馆等有关人员深入平湖镇唐宦村,全面了解该村文化服务中心设置情况,经督促指导,现该中心已按照《宁德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要求,建设有一个宣传栏、一个文体广场、一个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一个图书室、一个多功能室、一个科普活动室、一个广播室、一个文体活动室(含文体设备)。二已完成大桥镇全镇36个行政村应急广播升级工作,并且根据试点经验制定全县应急广播建设方案上报县政府,待县政府同意后开展全县应急广播建设工作;2022年9月6日,针对应急广播设备维护不力问题,对分管领导陈声武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2年7月5日,印发了《关于聘任叶青等275名同志为村级文化与食安协管员的通知》(古文旅〔2022〕85号),完成了全县275个村文化与食安协管员的重新选聘工作,学历均为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年龄均在60周岁以内;2022年8月18日,围绕文物保护、文物消防安全、非遗传承保护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全县文物安全专题培训暨文化协管员业务培训,全县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文化站负责人、各村(居)主干、文化协管员共约680人参加,进一步提高文化协管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6.关于不重视闽剧艺术传承与发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县委调研议定事项,谋划部署闽剧艺术中心传承与发展工作;2022年5月,与福州闽江艺术学院签订框架协议,依托学院优秀资源招收学生,目前引进见习人员4名,其中演员2名,演奏员1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加强闽剧人才储备;结合文化三馆搬迁入驻,申请将县文化大楼作为闽剧艺术中心办公及排练场所使用,目前已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接,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搬离后即可办理使用权申请手续;已安排原影剧院办公楼作为闽剧艺术中心临时办公室场所,调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作为闽剧艺术中心临时排练场所。二是按照干部任免程序重新选派了县闽剧艺术中心负责人;引导闽剧艺术中心围绕中心工作编排闽剧艺术精品剧目《四下基层》、《治荒稳粮》、《孝老食堂颂》、《黄孝敏》、《五一防疫》等,累计组织开展惠民演出31场,受到上级部门及广大群众的肯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对接县委编办申请了闽剧艺术中心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名额5名,目前已发布招考公告,进一步壮大闽剧人才队伍;指导闽剧艺术中心建立完善考勤等工作制度,并督促其做好落实,规范人员管理;同时建立周工作汇报机制,要求闽剧艺术中心在每周五前梳理周工作总结及周工作计划,并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悉知。四是2022年9月6日,针对不重视闽剧艺术传承与发展的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文化市场综合监管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调整2名干部配合执法大队做好日常工作;根据上级执法证考试要求,现执法大队未取得执法证在编人员已全部报名参加今年执法相关考试,其中1名人员顺利通过执法考试。二是经核实,2019年执法大队在鹤塘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2家无证娱乐场所,其中1家场所正在经营,另1家未营业,执法队对正在经营的场所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因另1家未在营业无法认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故未作处理;按照要求,牵头组织排查音乐餐吧、酒吧,2022年4月15日,发函各乡镇(街道),商请配合协助摸排各乡镇(街道)辖区内音乐餐吧(酒吧)及歌舞娱乐场所的实际经营情况,经乡镇摸排,共有音乐餐吧、酒吧类场所5家,歌舞娱乐场所26家,其中涉嫌属无证经营娱乐场所6家,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乡镇摸排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实存在相关违法违规的场所进行处置;分别于2022年7月4日、9月9日,开展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廉政内容学习培训;加强部门联动,采取不定期联合县公安等执法部门对体育广场非法贩卖“六合彩”资料进行查处,目前已由公安部门立案2起,正在对收缴资料进行鉴定;对珊瑚虫网吧、创高网吧超时营业行为予以当场处罚。2022年9月6日,针对执法监督偏宽松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以及时任执法大队负责人刘新辉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杰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摸排长时间无实际经营企业底数,经查共有网吧13家、娱乐场所3家;截至2022年9月15日,已通知网吧9家、娱乐场所3家负责人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其中2家娱乐场所正在办理,因时间跨度大,仍有4家网吧无法取得联系;下阶段将根据有关规定,将未办理注销的手续的企业在“福建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监管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福建”等平台上登记,依托平台督促停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手续。四是已于2022年4月29日开展“护苗”宣传活动,集中销毁罚没收缴的非法物品641件;2022年9月6日,针对罚没物资未及时处理问题,对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杰进行提醒谈话。五是2022年4月8日组织开展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集中学习;已对接市文旅局政策法规科业务骨干,将在近期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队员执法业务及文书制作水平。

8.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申请,县编委已审批通过了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产业发展中心、古田县文体和广电事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调整了古田县闽剧艺术中心、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闽剧艺术中心、文物保护与考古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完成了乡镇广电站人员转隶工作;将原文体新局、广电局和旅游局工会人员合并,开展文旅局工会秋游活动,通过工会活动等形式促进人员融合;完成了原广电局固定资产接收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已于2021年10月安排人员办理了工资代发手续,解决了未能按时发放人员薪资问题。二是2022年9月,局党组专题召开了“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专题部署会,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目前监管事项录入占比已达到79.67%,下阶段将进一步梳理删减部分无监管主体事项,进一步提高主项覆盖率;2022年9月6日,针对“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录入率低问题,对经办人员高登、张茂、黄智泉、郑国政、连晓铃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2年5月23日,印发了《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2022年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古文旅党组〔2022〕8号),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同时按照“三定”规定,重新梳理各股室、下属单位职责分工,结合人员工作能力和擅长领域等将原文体新局、广电局和旅游局人员打散、分配到各股室,并调整了股室办公场所。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7月5日印发了《关于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古文旅党组〔2022〕15号),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为局主要领导,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9月1日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部署了网络安全工作;2022年7月30日,完成了“古田旅游”微信公众号注销工作,消除网络安全隐患。二是根据《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8月8-10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雄带队,对党支部、下属单位开展了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指导检查;要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包含牵头创作的文艺作品、海报、横幅等)进行审查把关,今年以来累计审核17条。三是重新调整微信公众号三审制度,明确“终审”为局主要领导,强化阵地管理。四是2022年9月6日,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问题,对分管领导余海峰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涉及材料雷同的班子成员重新撰写了有关材料,并由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2022年9月6日,针对材料雷同问题,对班子成员余海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全面梳理本系统全年工作计划,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综治平安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等,及时安排并序时推进各项工作,杜绝应对检查补发文件现象发生;2022年9月6日,针对存在补做文件现象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张杰以及经办人员雷菲菲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规范发文管理,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局党组及行政发文文号,按照规范流程,加强文号使用审核把关,拟文稿必须经局主要领导签发后,再分配文号;2022年9月2日,邀请了县委办文电股业务骨干,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拟文的同志进行培训,提高全系统业务水平;2022年9月6日,针对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县文旅局《制度汇编》进行全面梳理,删减了一批上级已有规定、无可操作性和过期失效的制度;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考勤制度》(古文旅〔2022〕118号)等管理制度,并抓好实施;2022年9月6日,针对制度修订流于形式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安排局机关固定资产专职管理人员(雷菲菲),并要求下属各单位明确1名固定资产管理登记人员;委托律师作为京华电器欠缴租金案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目前已完成执行申请和债权申报;安排专人负责收回被拖欠的租金,截至9月15日,累计收回芳芳内衣店、原影剧院1、4号店面租金、占用费46.7万元,原影剧院2号店面因不认同评估结果,暂未收回,目前已在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将于近期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占用费;2022年9月6日,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力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和文化馆负责人王仔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结合南山体育场门卫管理实际需求(24小时值班制),已收回管理房3间;结合胜丰山顶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实际情况,提供2间作为管理用房,其余已收回;2022年3月下旬已将县文化馆4层房间收回,并根据工作需要调剂给古田县博物馆作为办公室使用;2022年3月中旬已将文化馆1层储藏室存放的私人商铺物品清理,并将该储藏室收回;2022年8月29日,组织人员在原影剧院左侧仓库周边安装监控设备,加装仓库门锁,并张贴清退公告,占用人已搬离;2022年9月6日,针对公房无偿供他人使用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胡薇薇、何小明、陈声武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县体育馆停车场运营模式,取消收费制度,收回局机关管理,仅作为单位内部停车场使用;2022年9月6日,针对停车场违规收费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经核实,闽剧艺术中心2名人员均借款0.5万元,已收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公款借用有关规定,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对借用公款的认识。三是经核实,原影剧院未缴利息收入实为1.22万元,已与县财政部门对接,完成补缴工作。四是已将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代理记账业务委托给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第三方财务公司,授权其对财务支付过程进行审核,杜绝违规支付现象发生。五是2022年4月22日,约谈了篮球协会会长和支部书记及财务等相关人员,指出篮协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其完成整改;推动县篮球协会聘用有资质的财务人员,负责处理财务事项,2022年4月1日已新聘财务人员1名;已对收支项目错误等存在问题的账目按照财务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对缺失票据的情况,要求协会与原服务商家协商,已根据当时事实支出情况补开发票,并入账;要求县篮协理事会2022年4月份起一切收支事项,均按规范要求使用票据,规范财务处理;分别在2022年4月14日、21日以及8月25日,组织局财务人员对各类体育类协会的财务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下阶段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促进各协会财务规范运行;2022年9月6日,针对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对分管领导何小明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黄智泉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已对接大家音乐协会退回培训工作经费2万元;2022年9月6日,针对截留资金的问题,对文化馆负责人王仔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今年以来,累计向乡镇拨付2笔项目资金,已按制度要求收集整理了项目前期材料,下阶段将结合项目进度落实监管职责;督促、跟进进度滞后的翠屏湖溪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累计支付设计费、工程款等共计701679元,补助资金70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到位。2022年9月6日,针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强问题,对分管领导胡薇薇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罗林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邀请住建、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将于近期开展项目建设、管理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升项目建设相关人员业务水平;2022年9月6日,针对项目建设超概算问题,对经办人包钦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民法典合同篇合同的履行》等有关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合同约定事项的认识,杜绝不按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建设情况发生;已邀请审计部门业务骨干对高速公路古田段沿线设置文旅宣传广告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正在开展项目后续验收结算等工作;2022年9月6日,针对执行项目建设规定不严问题,对经办人江仰国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4.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23日,调整充实了中共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7月27印发了《中共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调整文旅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古文旅党组〔2022〕17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2022年9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告意识;2022年9月6日,针对重大事项未上会研究问题,对时任旅游公司负责人汤祥锦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已将党建、党廉工作纳入2022年上半年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印发《中共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调整文旅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古文旅党组〔2022〕17号);2022年8月8-10日对文旅局下属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专项督查,督促下属单位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2022年7月15日召开了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会、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上半年政治生态分析会等。2022年9月6日,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安排专人(雷菲菲)负责保密文件收发,并严格按照保密文件有关规定开展收发工作;2022年9月9日,邀请县委机要局业务骨干,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保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部保密意识;已将错发文件收回,并作销毁处理;2022年9月6日,针对保密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以及经办人雷菲菲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考勤制度的通知》(古文旅〔2022〕118号),将干部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组建局机关效能检查小组,委托局派驻纪检组牵头,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开展效能检查,并实行通报制度,切实强化考勤日常监管;由局办公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全面梳理了单位人员在岗情况,杜绝人员失管现象发生;目前,该执法大队人员仍在乡镇挂职,其考勤管理由所在乡镇负责;广电站工作人员已根据编办文件精神转隶至城东街道;长期未在岗的闽剧艺术中心人员已根据人社部门规定予以劝退,已办理离职手续;2名闽剧艺术中心旷工人员,已按照人社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了约谈,并结合考勤情况扣发工资计4397.5元;2022年9月6日,针对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对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曾浩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开展文旅系统普法教育及廉政警示教育,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系统内普法教育3场次,廉政警示教育10场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守法意识。三是将执法大队无行政执法辅助资质的劳务派遣人员调整到办公室内勤岗位;将图书馆采购工作调整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件收发工作已调整为1个人负责;2022年9月6日,针对图书馆人员分工不合理问题,对图书馆负责人李芳进行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6.关于大量使用现金问题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代理记账业务委托给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第三方财务公司,授权其对财务支付过程进行审核,杜绝使用现金支付问题发生。二是2022年9月6日,针对“使用现金支付”问题,对财务人员林小宝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文旅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问题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结合资产清查工作,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将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分解到各股室、下属单位,要求部门制定配套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既定计划使用资金,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率,截至2022年9月15日,由各股室、下属单位牵头,累计制定了18个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古田翠屏湖景区管理委员会(经核实,实际账户名为翠屏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账户,已于2022年4月28日注销,并将账户内资金65.48万元资金转入局基本户,由局机关统筹使用。

18.关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安排局机关固定资产专职管理人员(雷菲菲),并要求下属各单位明确1名固定资产管理登记人员;已委托德润会计师事务所,对文旅系统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安排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全程配合开展盘点工作,熟悉资产底数,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全面完成了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出具了固定资产审计报告;县文旅局已结合审计报告,向国资部门提交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材料。二是将前期未按照规范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施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应核减的予以核减。三是已完成会议室修缮工作,2020年购买的会议桌椅已投入使用,并办理财产登记手续。四是2022年9月6日,针对固定资产移交、管理不到位问题,对财务人员钟清泉以及经办人员黄智泉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2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0人次(科级2人)、提醒谈话39人次(科级5人)。

1.针对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办法不多、力度不足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批评教育。

2.针对未按上级规定制定制度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何小明以及时任执法大队负责人刘新辉等提醒谈话。

3.针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张杰批评教育。

4.针对三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对分管领导余海峰提醒谈话。

5.针对文化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胡薇薇以及文化馆负责人王仔等提醒谈话。

6.针对部分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弱化问题,对分管领导何小明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黄智泉等提醒谈话。

7.针对应急广播设备维护不力问题,对分管领导陈声武提醒谈话。

8.针对不重视闽剧艺术传承与发展的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批评教育。

9.针对执法监督偏宽松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以及时任执法大队负责人刘新辉等批评教育,对现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杰提醒谈话。

10.针对罚没物资未及时处理问题,对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杰提醒谈话。

11.针对“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录入率低问题,对经办人员高登、张茂、黄智泉、郑国政、连晓铃等提醒谈话。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问题,对分管领导余海峰提醒谈话。

13.针对材料雷同问题,对班子成员余海峰提醒谈话。

14.针对存在补做文件现象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张杰以及经办人员雷菲菲等提醒谈话。

15.针对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提醒谈话。

16.针对制度修订流于形式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提醒谈话。

1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力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和文化馆负责人王仔等批评教育。

18.针对公房无偿供他人使用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胡薇薇、何小明、陈声武等提醒谈话。

19.针对停车场违规收费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批评教育。

20.针对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对分管领导何小明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黄智泉等提醒谈话。

21.针对截留资金的问题,对文化馆负责人王仔提醒谈话。

22.针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强问题,对分管领导胡薇薇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罗林峰等提醒谈话。

23.针对项目建设超概算问题,对经办人包钦提醒谈话。

24.针对执行项目建设规定不严问题,对经办人江仰国提醒谈话。

25.针对重大事项未上会研究问题,对时任旅游公司负责人汤祥锦批评教育。

2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林为凡提醒谈话。

27.针对保密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余海峰以及经办人雷菲菲等提醒谈话。

28.针对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对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曾浩批评教育。

29.针对图书馆人员分工不合理问题,对图书馆负责人李芳提醒谈话。

30.针对“使用现金支付”问题,对财务人员林小宝提醒谈话。

31.针对固定资产移交、管理不到位问题,对财务人员钟清泉以及经办人员黄智泉等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办法不多、力度不足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针对该问题,目前已邀请市统计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因相关人员工作繁忙,暂未确定培训日期。

整改措施:继续对接市统计局相关人员,争取尽早确定培训日期,开展培训。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二)关于旅游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针对该问题,已委托古田县农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全县讲解员培训方案,因培训人数较多,且农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较多人手有限,暂未确定培训日期。

整改措施:继续对古田县农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争取尽早确定培训日期,开展培训。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三)关于三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根据县委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需在完成文物征集后开展。因我县博物馆原有藏品数量严重不足,需征集的文物数量巨大,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抽调人员成立文化三馆后期入驻项目专班,并要求专班人员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加大项目推动力度。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关于案卷、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针对该问题,目前已邀请市文旅局政策法规科业务骨干,因相关人员工作繁忙,暂未确定培训日期。

整改措施:继续对接市文旅局政策法规科相关人员,争取尽早确定培训日期,开展培训。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此前我局已安排人员,按照第三方公司对该店面租金的评估价,多次与占用人协商,因该店面实际占用人与原承租人不一致;且实际占用人对评估结果有较大异议,导致协商未果。

整改措施:已安排人员对接局法律顾问,并根据顾问建议正在收集占用店面相关佐证材料,将于近期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完成时限:2022年1231日前。

(六)关于项目建设超概算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已邀请住建、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因上述2个部门未开展过此类培训,需准备相关课件,暂未确定培训日期。

整改措施:安排人员跟踪相关课件准备情况,待完成课件制作后即开展培训。

完成时限:2022年1130日前。

五、巩固整改成效,做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县文旅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阶段,局党组将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做深做实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员理论武装持续加强、政治能力持续提升、业务素质持续提高,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真改实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把巡察整改不断向纵深推进。对尚未完全整改的任务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三)强化统筹结合,巩固整改成效。把常态化落实整改与更好履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把抓实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全面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3882838,邮政信箱:古田县建设路1-6号,电子邮箱:gtxwtj@163.com。

                   

   中共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