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2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古田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3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严肃对待。我局全面接受县委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各项工作的巡察结果。把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将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立行立改,逐一整改。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局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梳理,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并举一反三,从制度和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分析存在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在整改中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同时用力、治标与治本协同推进,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过程,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制度不完善不放过,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建章立制,严格自律,加强督查,避免重蹈覆辙。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和转化,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纳入2022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关注理论学习时效性,对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回信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研讨、研究部署贯彻落实。2022年2月16日制定了《2022年古田县水利局支部学习计划》,5月13日制定了《2022年古田县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4月26日制定了《中共古田县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每月至少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全年不少于12次,各班子围绕主题、立足工作实际,展开深层次的交流与互动,每次集中学习研讨安排不少于2名成员作重点发言。三是扩大学习范围,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支部学习会等形式,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学习。截至目前已组织支部集中学习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1次。
2.关于重大项目决策调研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27日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水利工程领域招投标相关内容学习,进一步提高有关业务知识水平。二是针对此类问题,我局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2022年6月10日开标的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大桥供水分区),在招标文件挂网前,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严格把关审核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技术等关键问题,防止出现对招标内容设置不合理的情况,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投标中标公示,准备签订施工合同。三是我局已积极协调,及时报请县发改局增补基坑支护项目,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主体工程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下阶段将积极筹措资金进行内部装修,尽早发挥效益。
3.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监督管理力度,修订了《古田县河湖长制工作月评估实施方案》,对各乡镇(街道)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一月一评估、一月一通报,进一步督促河长、河道专管员尽责履职。2022年以来,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率均达到90%,已完成4次评估通报。4月18日,县分管领导李晓霞副县长已约谈了第一季度河长制工作落后的城西街道、凤都镇、平湖镇、凤埔乡、杉洋镇河长。二是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组建古田县河湖物业化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巡河工作标准化、监督管理集约化,有效提升河湖管护工作效果和质量。古田县河湖物业化管理项目已于6月2日开标,目前正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三是针对招聘的河长办劳务派遣人员被安排局机关使用问题,河长办2017年招聘的4名劳务派遣人员由我局统筹安排使用,其中3名人员目前已离职,余1名在电力技术队使用;2019年我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在河长办使用,其中1名已离职。今后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专人专岗专用,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四是结合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县分管领导李晓霞副县长已于5月23日安排部署,积极督促各乡镇(街道)按《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
4.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2年3月编制完成《古田县水资源配置规划(2019-2035)》(其中含中长期节水规划)。二是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充分利用取水在线监测系统、取水许可专项检查等途径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对未按规定取水的相关取水用水户及时依法查处。2022年以来针对无证取水户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30份,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取水手续的,下发责令停止取水通知11户。三是2022年以来已结合“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宣传日”等大型活动,开展了3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节约用水宣传材料600余份。
5.关于水资源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我局加大水资源费清欠征收工作力度,巡察以来共有160户取水企业缴纳458.99万元。剩余未足额缴纳及未缴纳的取水企业,将按照相关水行政规费征收的要求,下达缴费通知书,督促取用水单位及时缴费,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拒不缴纳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二是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征收到位的9户企业,目前已有7户足额缴纳,共计28.5669万元,剩余金额按照有关法规需逐年征收。另外2户未缴纳的属鹤塘镇引进治理矿山进驻企业,于2021年6月30日根据鹤塘石材整治有关规定公司停工停产,现场已无人,电话无人接听,下一步会同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催缴,督促业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如不缴纳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三是我局于5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2022年以来已对4个在建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4次,书面检查项目7个,出动32人次,受理水土保持方案3个,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 个。
6.关于供水保障工作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和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建设,对全县农村供水情况进行动态排查监测和农村饮水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2年开展平湖镇赖墩村横洋自然村新建水源和供水管网、卓洋乡前洋村更换净水器、大甲镇村溪村供水管网改造、杉洋镇岭里村新建蓄水池等工程建设,以逐步解决水质不稳定、合格率偏低问题,目前项目已进入设计和施工阶段。二是平溪水库项目已列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目前已对接市局关于平溪水库可研立项相关事宜,下一步将适时启动水库可研编制。三是从2022年开始分片区推进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通过新建或扩建水源和水厂、新建或更换供水管网和配水管网,解决供水量不足、管道设施老化等问题,实现城乡同水质、水量,以解决城乡供水供需矛盾和用水紧张问题。目前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大桥供水分区)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准备签订施工合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平湖-凤埔供水分区)已完成初设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力争2022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吉巷供水分区)初设已完成审查工作,正在修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卓洋供水分区)正在编制初设报告。
7.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指导督促不够有力,项目进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加大监督力度,古田溪凤埔段防洪清淤工程已于2022年1月18日完工验收,并于2月22日正式印发完工验收鉴定书;城东街道立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于6月24日完工验收。二是加大对现有在建水利项目前期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管力度。2022年在建的古田县鹤塘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于3月25日开工建设,项目前期我局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减少了变更。截至目前,已进行现场安全检查4次、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进度周报13次。
8.关于行业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关于3个2020年市级“四乱”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吉巷乡2个、黄田镇1个),县河长办加强督促协调,县分管领导李晓霞副县长已于5月23日安排部署。同时县河长办加强河道专管员巡河职能,对于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2022年以来,县、乡两级河湖长共巡河717人次,河道专管员巡河31922人次。二是关于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①指定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刘烨同志每日对前一天生态下泄流量执行不合格的电站,通知电站业主立即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电站业主,严格按照闽发改商价〔2021〕733号文件精神执行,反馈会以来已电话通知电站业主整改447次,限期整改12座电站,约谈2座电站,注销取水许可电站1座。②古田县生态环境督促办公室以及古田县河长办已分别将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纳入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有关工作及河长制考核,并对各乡镇(街道)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月评估制度。2022年以来,河长办已完成4次评估通报。三是2020年通报的8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目前已有6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占甲里水库),占甲里水库已砍部分果树,剩余部分仍在协调中;1个未整改(院坪里水库),我局已多次督促城西街道尽快拆除违建房屋,但未能拆除,已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督促整改。我局已加大对公益性水库的监管力度,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并发出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80%;同时加大对公益性水库物业化管理的监管力度,在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物业化管理考核中,分别处罚4000元和30000元。
9.关于执法工作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河道采砂监督巡查力度,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强化对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已开展执法巡查48次,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完成巡查记录48份,巡河长度约240公里,清理乱占河道的“四乱”问题1处,制止非法采砂3处。同时上报县政府开展联合专项打击行动,对鹤塘镇樟厅村双口渡水库的非法采砂进行专项治理。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根据水政监察大队现有编制数重新调配人员,实有编制10人,在编9人,充实行政执法力量。4月18日组织我局50周岁以下干部职工报名参加2022年度宁德市水行政执法考试,增加行政执法人员储备;5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以及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目前已制定2022年度工作计划;召开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述责述廉会。二是4月26日制定了《古田县水利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2022年重要议事日程中。三是“古田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已开通“新思想”学习专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长华于5月23日对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益种、魏寿政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通过日常支部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廉政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上半年廉政提醒谈话,案例学习5次,“廉节”通知4次。二是已对超标购买的茶桌封存保管,闲余加油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保管。针对涉嫌私车公养、超标购买家具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长华于5月23日对分管领导刘义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完善落实制度。结合我局实际于4月26制定了《古田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反弹。四是规范收取工会会员费,每个月由局财务从会员工资中按要求比例扣除会费,每三个月将会员会费划转至工会账户,避免会员会费漏缴。4月28日组织工会委员认真学习《工会法》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提升业务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局工会会员。针对违规向非会员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长华于5月23日对水利局原工会主席潘登星开展提醒谈话。
12.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重新梳理了2019、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并对2021年度有关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重新审核把关。二是对巡察反馈的应付日常检查,材料造假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责令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做出深刻检查。针对照搬照抄、材料造假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于5月23日对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提醒谈话。三是充实办公室工作力量,将1名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干部安排在局办公室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增强思想认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撰写材料,做到各类材料逻辑清晰。同时严格材料审核把关,2022年以来我局日常汇报材料由经办撰写,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复核把关后再上报。
13.关于财务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完善财务制度。结合我局实际于4月26日研究制定了《古田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二是2022年上半年已公开招聘专职会计,待人员到位经培训后,安排其从事会计工作。6月1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古田县机关事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局今后编外人员的招聘及管理。三是百业公司已于5月12日退回多支付费用1980元,今后对退休人员提供的非专门体检发票一律不予报销。针对财务审核不严格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于5月23日对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已完成对挖掘机、3台LED 显示屏、2台涉密计算机三合一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管理,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于5月23日对财务汪少希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已研究制定《古田县水利局旧办公楼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目前已清退租住人员14名,剩余1名未清退租住人员为原在职干部黄铭禄(已故)岳母(82岁),考虑其年事已高,未作强制清退。12名租住人员已按要求缴清费用,共计5.7528万元;1名在职干部因家庭困难,经班子会议议定免交拖欠租金;1名在职干部因经济问题,经班子会议议定,拖欠租金从2022年7月开始由绩效奖金中扣除;1名退休干部通过多方渠道均未能取得联系,待取得联系后,督促其缴清拖欠租金。六是5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室设备和办公室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好报销关口,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做好固定资产保管登记工作;同时每季度开展财务自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目前已开展了第一季度的财务自查,暂未发现问题。
14.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6日制定了《古田县水利局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庸懒散情况,防止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二是水政监察大队对行政处罚案卷及时进行梳理,11个丢失的行政处罚案卷已全部找到。针对档案材料保管不善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寿政于5月23日对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郑仁福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加强档案管理;4月26日制定《古田县水利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我局档案管理。三是已要求相关与会人员对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会议记录重新确认补签。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今后参会人员做好签名确认;同时督促记录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客观真实全面做好会议记录。
15.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补充公开2021年第二季度“三公”经费,严格按照程序公开了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针对部分应公开事项未公开问题,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于5月23日分别对负责公开工作的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办事员李倩进行提醒谈话。二是5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全面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4月26日制定了《古田县水利局党务公开制度》《古田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4月26日制定了《古田县水利局公共领域宣传内容“三审”制度》,明确审核流程,按照经办人员草拟、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发布的程序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公信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6. 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4月26日制定了《古田县水利局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古田县水利局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理清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职责,明确参会人员和议事范围,规范会议记录。二是规范规章制度制定。从2022年4月12日起新的规章制度出台严格按照办公室拟草、分管审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程序执行。三是4月26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修订完善了《中共古田县水利局党组工作制度》,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17.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于4月26日制定了《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已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今后的年度计划中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水利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三是已制定了《2022年古田县水利局廉政党课计划表》,按计划由主要领导带头轮流上廉政党课。四是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2019年廉政提醒谈话材料进行重新核查,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长华于5月23日结合相关违纪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益种、魏寿政等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寿政对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政仁福、水政监察大队工勤人员杨光禄等同志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做好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4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3条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3月16日通过支委会认真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已重新梳理2019年、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及2017-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客观,不细致,整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长华于5月23日对分管领导刘义齐进行提醒谈话。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三是5月16日召开支部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9.关于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5月23日通过党组会同意免去林凯、刘如泗、魏淑玲等3人股级干部职务,已将相关材料上报审批。二是余生同志(原驾驶员)已于2021年11月底抽调宁古高速公路公司,目前正在统一办理抽调手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坚决遏制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针对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长华于5月23日对分管领导刘义齐,分管领导刘义齐对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落实上一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审计问题及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仍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25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纪律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二是完善财务内控相关制度,结合我局实际于4月26日研究制定了《古田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三是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长华于5月23日对分管领导刘义齐,分管领导刘义齐对财务汪少希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10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22人次(科级9人次)。
1.针对违规为干部职工购买保险的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益种、魏寿政等提醒谈话。
2.针对涉嫌私车公养的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提醒谈话。
3.针对超标配备办公家具的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提醒谈话。
4.针对违规向非会员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对时任工会主席潘登星提醒谈话。
5.针对应付日常检查,材料造假的问题,对局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提醒谈话。
6.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对局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财务汪少希、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吴本榕等提醒谈话。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财务汪少希提醒谈话。
8.针对档案材料保管不善的问题,对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 郑仁福提醒谈话。
9.针对部分应公开事项未公开的问题,对局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办事员李倩等提醒谈话。
10.针对廉政谈话无针对性的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益种、魏寿政、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郑仁福、工勤人员杨光禄等提醒谈话。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提醒谈话。
12.针对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局办公室负责人林志强等提醒谈话。
1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仍不严格的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齐、财务汪少希等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水资源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理想的问题
一是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由于我县取水企业数量较多,虽有加大力度催缴,但是企业总是以诸多借口少缴、不缴。
整改措施:加大水资源费清欠征收工作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和足额征收。剩余未足额缴纳及未缴纳的取水企业,将按照相关水行政规费征收的要求,下达缴费通知书,督促取用水单位及时缴费,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拒不缴纳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是关于水土保持补偿收缴不齐全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局已完成整改7户,还有2户企业目前已停工停产且无法联系到法人。
整改措施:针对古田县合民再生物质回收有限公司、锦和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2户其他生产建设项目,目前已停工停产且无法联系到法人,下一步将会同鹤塘镇政府工作人员督促业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如不缴纳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关于供水保障工作尚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关于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不稳定、合格率偏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水质检测合格率牵涉到诸多问题,解决起来比较棘手,需要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才能逐步解决。
整改措施: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和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建设,对全县农村供水情况进行动态排查监测和农村饮水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2年开展平湖镇赖墩村横洋自然村新建水源和供水管网、卓洋乡前洋村更换净水器、大甲镇村溪村供水管网改造、杉洋镇岭里村新建蓄水池等项目建设,以逐步解决水质不稳定、合格率偏低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是关于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用水日趋紧张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大工期长,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2022年底争取完成大甲镇村溪村等4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二是加快推进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结合人大、政协关于城乡供水的建议和提案,杉洋饮用水水源地平溪水库已列入城乡供水一体化扩建规划。2022年争取大桥镇片区、平湖凤埔片区的项目动工建设,2023年争取吉巷片区、卓洋片区的项目动工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关于行业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关于2020年通报的8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6个,正在整改1个,村民不愿砍掉果树,正在协商中,未开始整改1个,我局已多次督促城西街道尽快拆除违建房屋,但未能拆除。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1个 (占甲里水库)已砍部分果树,剩余部分仍在协调中;1个未整改(院坪里水库),我局已多次督促城西街道尽快拆除违建房屋,但未能拆除,已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督促整改。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四)关于财务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1名退休干部通过多方渠道均未能取得联系,欠缴的租金未收回。
整改措施:继续设法联系对方,待取得联系后,督促其缴清拖欠租金。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中共古田县水利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部分问题未能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局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新起点,坚持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巡察整改,统筹兼顾、有效衔接,努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我局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助推我县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紧盯整改任务,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运用好本次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3882162;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614中路106-1号;电子邮箱:gtxslj3882162@163.com。
中共古田县水利局党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