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24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民族宗教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3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抓住此次巡察整改的契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压实整改责任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和临水宫管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经办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整改事项。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全力落实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措施
根据县委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共14个问题,我局党组研究制定《中共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细化表》,将每条措施进行细化,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在整改工作中,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办,7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党组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及时制定和完善了《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议事制度》等8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我局2017年以来的学习情况进行梳理,统筹局务、专题学习等会议,先后4次对未传达学习的内容进行学习,确保学习到位。二是2022年4月12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名班子成员交流心得体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艳虹提出针对性贯彻意见。4月1日召开2022年全县宗教领域座谈会,组织宗教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2022年4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对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再学习,并结合今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四是2022年4月8日制定并印发《中共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局党组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学习,交流心得体会。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各类会议精神及文件,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专题学习5次。
2.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年4月24日研究制定《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方案》,巡察整改以来,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村开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分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折页等宣传材料。5月中旬至6月上旬,组织各乡镇(街道)及宗教团体开展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的政策宣传氛围。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分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折页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二是对《古田县民宗局关于开展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今后加强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2022年3月17日制定印发《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23日召开全县民族工作会议,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进行部署,并顺利完成2022年我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三是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不扎实问题,2022年5月23日由局分管民族工作领导兰来德对经办人员兰培庚开展提醒谈话。
3.关于服务少数民族工作责任感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3月23日召开全县民族工作会议,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进行部署。在今后工作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同时根据机构职能变动,及时调整民族联席会议组成单位。二是2022年5月10日,函请县公安局户政中队协助我局对全县少数民族人数、少数民族成份、分布情况进行了重新摸排统计,目前我县共有32个少数民族12638人,均已造册留底。三是2022年5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议定将2022年畲族文化保护经费6万元安排给平湖镇富达村,用于改造提升凤凰古廊风水桥。4月1日,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兰来德和民族经办兰培庚组织富达村村干部5人召开“畲族文化保护与传承项目座谈会”,对凤凰古廊风水桥项目进行指导。因疫情影响,延至5月27日开展“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线上活动,通过线上方式展示我县民族传统文化,并制成宣传片、短视频。3月至4月在全县范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在富达村做民族彩绘墙,不断弘扬畲族文化。
4.关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督促指导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022年6月15日制定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6月19日采取“双随机”的形式,随机抽取3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检查,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二是我县各宗教团体目前均已上交“十四五”期间规划书面报告并由我局进行审核备案。三是已协同14个乡镇(街道)完成对我县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四是5月26日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印发《关于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参加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参加银行结算账户年检。
5.关于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已组织各乡镇(街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底数再摸排,现已完成摸排工作。二是已完成对我县备案登记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银行账户开设情况的摸排工作并登记造册。三是2022年5月19日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的相关文件转发给各乡镇(街道),今后严格按照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6.关于“四进”工作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3月31日在2022年第一季度统战工作汇报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艳虹要求各乡镇组织人员前往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工作专项督查,对“四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场所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我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巩固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12个,要求属地乡镇(街道)做好督促整改工作,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将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巩固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工作,促进“四进”工作的巩固。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2月17日召开局务会议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并制定网络舆情流程处置图。二是我局已于2021年11月纠正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错误信息,2022年4月28日研究制定《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今后按照我局信息公开“三审”严格落实。三是2名局党组成员已重新撰写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存档,今后将加强对班子成员材料的审核把关。四是针对个别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未审核,发布内容出错问题,2022年5月23日,分管办公室工作领导苏昭泓对办公室干部兰文琴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2月24日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监督检查形成分片负责制,由局各班子成员分别定期带队前往各自负责区域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以来,共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监督检查13次。二是2022年6月23日,局党组成员兰来德前往平湖镇富达村讲授题为“家国情怀,我们的中国梦”的党课,局党支部党员和平湖镇富达村党员群众参加。局党组书记钟艳虹拟于9月上党课。每月拟定党日活动方案,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成必要的图文材料,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5次党日活动。三是2022年5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艳虹对考勤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加强考勤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四是2022年以来我局未存在发文空号的情况,今后将继续做好发文登记,杜绝发文空号现象。五是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艳虹和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包玲玲于2022年5月23日对考勤经办人员吴颖春、6月12日对分管考勤工作领导苏昭泓进行批评教育;6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艳虹对办公室副主任兰培庚、办公室干部兰文琴开展提醒谈话。针对存在发文空号问题,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吴颖春提醒谈话,2022年5月23日,分管办公室工作领导苏昭泓对发文登记经办人员吴颖春开展提醒谈话。
9.关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对中央、省、市级少数民族资金进行研究拨付。二是2022年5月30日,我局根据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商古田县财政局调整《古田县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古民宗〔2022〕30号),今后严格按修订后的办法执行。三是2022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安排使用中央、省、市项目资金,目前已拨付158万元至乡镇,涉及10个项目。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3月28日收回超标准的伙食与市内交通费用180元,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二是临水宫管委会、少数民族服务部已分别于2020年1月、2017年7月起无现金支付接待费用。今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现金支出管理,定期清理往来款项。三是县民族宗教局2019年5月8日购买财务软件1900元、2018年4月23日购买计算机主机1570元、2018年5月30日购买办公桌椅4760元,临水宫管委会2017年3月5日购买财务软件1800元,均已补做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今后对新购固定资产及时录入登记。四是2022年5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物品领用登记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做好服装签领登记。5月27日开展“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线上活动,严格按照我局物品领用登记管理制度执行,畲族服装签领4套,收回4套,做好签领登记,确保服装去向明确。五是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认真比对报销附件,对附件缺失的费用报销不予核销,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等存档工作。六是针对少数民族服装管理不到位问题,2022年5月23日,分管民族工作领导兰来德对经办人员兰培庚开展提醒谈话;6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艳虹和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包玲玲对分管民族工作领导兰来德开展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2日制定了《中共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方案》,按照方案对股室、下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4月12日,临水宫管委会2017-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2021年工作计划已补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内容,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列入临水宫管委会2022年工作计划。二是4月8日修改完善《古田县民族宗教局党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将古田县少数民族服务部纳入排查范围,今后严格落实排查。三是结合古财企〔2019〕33号文件相关内容,3月30日,临水宫管委会对临水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021年5月业务接待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尚未发现违规接待与超标接待的情况。四是5月2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修订完善《古田县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实施细则》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9人次。五是2月23日,在局党支部学习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行加强学习。2名预备党员中,其中1名预备党员周登锋同志已于2021年8月迁出,另1名预备党员江火清同志于2021年12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做好会前学习,征求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意见建议,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认真撰写材料,并在组织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2.关于制度建设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修订完善《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今后杜绝此类错误表述问题的发生。二是5月25日,将列支的创城环境清理费5000元归还给少数民族服务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古田县少数民族服务部资金审批办法》,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三是2022年以来涉及少数民族服务部的重大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再执行。
1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5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了《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议事制度》,明确党组会议制度和局务议事制度,将干部任免纳入党组会议研究范畴,今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3月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局内部人员进行分工调整,由我局在编干部负责档案管理、涉密等岗位工作。
(四)落实上一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审计问题及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4.关于资产出租不规范问题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参照《古田县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管理办法》,严格公开少数民族服务部资产出租,少数民族服务部于2021年12月向我局党组申请并经研究同意,采取“截时截标,价格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委托招租代理公司对建设路6号三间店面开展新一轮招租,已于2022年1月7日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针对少数民族服务部位于建设路6号中、北侧店面未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艳虹已于2021年6月11日对参与会议研究的2名党组成员苏昭泓和兰来德以及古田县少数民族服务部经理兰仁城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3人次(科级2人),提醒谈话6人次,自我检讨1人次(科级1人)。
1.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不扎实问题,对办公室副主任兰培庚提醒谈话。
2.针对个别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未审核,发布内容出错问题,对办公室干部兰文琴提醒谈话。
3.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昭泓批评教育,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吴颖春批评教育,对办公室副主任兰培庚提醒谈话,对办公室干部兰文琴提醒谈话。
4.针对存在发文空号问题,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吴颖春提醒谈话。
5.针对少数民族服装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兰来德批评教育,对办公室副主任兰培庚提醒谈话。
6.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艳虹作自我检讨。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在9月份,所以原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需到9月才能进行活动方案的制定及开展。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上级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五、强化执行力度,全面巩固巡察整改实效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古田县民族宗教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下一步,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杜绝“过关”思想,抓常抓长,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零。
一是坚持常态整改。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效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三是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62939;通讯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69号县政府二楼民族宗教局办公室;电子邮箱:mzzjj2939@163.com。
中共古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