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24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3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以诚恳的态度、高度的自觉贯彻巡察整改要求,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推进。巡察反馈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游翔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领导班子带头,从严从细推进。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中共古田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压实压细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成果有实效。5月10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带头查摆、带头剖析、带头推进工作,认真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深挖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
(三)坚持标本兼治,立行立改推进。坚持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两手抓、两促进”,全院上下联动,全力推进整改,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注重把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全过程,作为构建标本兼治综合体系的关键环节,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公文处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9项,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创新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思想理论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做到每次学习有方案、有研讨,2022年以来,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先后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6场,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深入研讨交流发言23次。二是2021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提出3点贯彻落实意见。2022年1月1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一级带着一级学,推动学习更深一层。三是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四是2022年5月13日,出台《中共古田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对全年学习内容进行统筹合理安排,把集中学习研讨与自学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成效。
2.关于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2022年6月8日,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运行。二是2022年4月29日,出台《古田县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制度》,明确发文处理流程、审核、签发权限,规范公文签发程序。三是2022年4月3日,组织干警在印石公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2022年5月20日,组织干警到松台小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等形式,揭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征,提高社会知晓率。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且目前暂无审理涉黑恶案件,无法组织在校中学生旁听庭审。四是2022年5月24日,下发《古田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挖摸排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的通知》,重点从四大行业领域中摸排问题线索,已向县公安局移送问题线索2条。五是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将财产调查向被执行人其近亲属、关联银行账户延伸,将“打财断血”与“执行攻坚”紧密结合,做到应执尽执,确保黑财清底。
3.关于部分审判质效指标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常态化分析审判动态,2022年以来,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4场,编写《全院审判态势及质效情况通报》5期,下发周通报15份,日通报35份,加强流程节点管控,促进落后指标的提升。二是根据《古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管理的规定(试行)》,自查2022年第一季度发回重审、改判案件13件,评查2021年下半年以来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2件。通过评查,分析研判发回重审、改判原因,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三是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提升诉前调解参与度,制定出台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799件。四是依法审查再审案件,按规定给予审查答复,2件申请再审案件均已完成答复。截至2022年6月20日,再审审查率达到省法院规定的合理区间值。五是2022年3月25日,出台《古田县人民法院季度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将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倒逼质效指标提升,并完成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工作。
4.关于优化县域法治营商环境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2022年6月20日,审结金融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76件,依托普惠金融司法协同调处中心、菌银调处中心诉前化解涉金融案件65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2022年以来,向古田银保监组及各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1条,建议各金融机构规范办理银行卡等业务,严格审查一人多次办理多张银行卡的情况,高度警惕短期内银行卡交易频繁、流水数额特别巨大等异常现象的,加大对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安全。三是开展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下发《古田法院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分解表》,选派29名法官、法官助理结对企业15家,发放法官联系卡,帮助企业提升用法靠法能力水平。全力优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成立破产审判合议庭,归口审理破产案件,推动商事纠纷立审执破全流程降成本再提速。四是2022年4月1日,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入驻大甲工业集中区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五是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行动,已走访联系10家企业,对涉执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灵活执行措施,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名单的企业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截至2022年6月20日,已屏蔽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52家。
5.关于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专项评查扣除或审理周期较长案件16件;自查2022年第一季度发回重审、改判案件13件;评查2021年下半年以来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2件,常规评查其他案件6件,累计评查各类案件57件。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2月24日修订完善的《关于加强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指令再审案件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发改案件评析流程,包括案件自我评析、庭室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委会讨论决定,提高一审判决案件质量。三是2022年4月15日,通过钉钉平台组织员额法官参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司法解释新增、修改条文解读及使用》培训20余人次,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四是对2018年以来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由分管领导对2018年以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较多的承办法官叶艳玲、廖理飞、黄文熹、陈庆先、张宁国、王前绥、叶少青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年底“立案难”和突击结案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坚决杜绝不立案、拖延立案情形发生,加强对立案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立案申请书落款时间未填写问题进行自查,发现立案人员在接收申请人陈某某提交的书面材料时未予以认真审核,未能及时发现落款时间系空白问题。2022年5月19日,由分管领导对负责执行立案工作的法官助理卢珊珊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畅通线上线下立案入口,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智慧平台深度应用,发布《古田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二是扎实开展春风清案、夏季提效专项行动,坚持每月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常态化分析弱项指标,统筹安排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扭转结案前松后紧状态。2022年第一季度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669件,审结1266件,同比上升16.48%,结案率75.85%,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二。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规范案件扣除审限、延长审限的审批程序,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挂网进行审限预警。
7.关于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记录要素,对2022年第一季度审判委员会笔录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够规范的记录,要求予以整改,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二是严格执行《古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古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请审委会研究案件,事先须经专业法官会议研究,2022年以来,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10场、专业法官会议10场,有效衔接审判委员会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
8.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解决执行信访件较多问题,依托执源治理中心,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法律释明力度,每日安排员额法官轮流靠前接访,做好执行初次接待的法律释明工作。通过官方网站、抖音账号转发上级法院有关执行问答、执行案件微视频等内容8期,增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二是2022年6月20日,出台《古田县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办法》,分类处置重复访、缠闹访等情况,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集中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院领导带头接访5人次,通报信访简报3期,最大限度解纷化讼。三是强化执前督促程序,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降低执行新收案件,加大力度清理执行未结案件,防止边清边积。四是健全完善分段集约模式,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设置立案组、查控组、终本组、实施组、警务组、综合组,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时间。五是强化质效指标意识,提升节点意识,执行周例会分析执行短板弱项,提出改进措施,截至2022年6月20日,执行综合质效指标位列全市法院第5位。
9.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13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法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试行)》《古田法院官方微博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实行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审核的四级审核制度,规范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二是确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原则上每周定期更新门户网站的专栏信息。通过与中国法院网后台联系,对“裁判文书”等僵尸模块进行删减,及时更新图片新闻、法院动态等模板,确保及时编发信息、更新版块,保障新闻时效性,提高网上服务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未彻底根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托司法帮帮团加强实地走访、电话交流、微信群联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警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落实调解人员调解案件补贴,充分调动特邀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做到整合各类资源。最大程度发挥联动效应,2022年4月29日,组织干警前往平湖镇,与当地党委、派出所、司法所进行座谈,通过不定期会商机制助力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二是严格执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5月12日,经党组研究决定将闲置的干洗房设备放入公物仓调剂使用。2022年6月13日,经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已将闲置干洗设备资产卡片录入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服务支撑系统公物仓信息平台。2022年6月14日,已将书面申请报告上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相关手续还在办理中。三是2022年5月7日,召开“三个规定”工作培训会,对“三个规定”的产生背景、意义及填报工作重点要点进行再学习、再强调。督察室每月督促干警按时填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增强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11.关于司法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当事人的判后答疑工作,将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在裁判文书中说通讲透,承办法官对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截至2022年6月20日,一审服判息诉率位列全市法院第4位。二是升级改造诉非联动中心,推广“司法夜谈”工作机制,截至2022年6月20日,新收民商事案件1701件,诉前调解1033件,调解成功516件。三是深化便民服务举措,截至2022年6月20日,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184次,推广线上诉讼服务,电子送达 495件、移动微法院开庭143件,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减免缓交诉讼费1.07万元。四是认真落实员额法官接访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实行信访简报制度,及时答复涉诉信访当事人反映问题,2022年以来收到来信来访16件,书面答复13件,当面接访答复1件,电话答复2件,做到件件有答复。
12.关于司法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的规定》,全流程规范文书制作审核校对发布工作,细化落实院庭长、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形成责任闭环,从源头杜绝问题瑕疵裁判文书的“产出”。二是加强日常审务督察,不定期进行现场督察,或通过“八个看得见”平台进行网络督察,2022年以来,下发整改通知12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三是针对协助通知书经办人未签字等问题,2022年5月19日,由分管领导对承办法官陈祖凑进行提醒谈话。四是针对原告岳某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问题,2022年5月19日,由分管领导对法官助理陈蕊进行提醒谈话。五是针对原告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问题,2022年6月23日,由分管领导对承办法官陈祖凑进行批评教育。六是针对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问题,2022年5月19日,由分管领导对聘任制书记员杨珊珊、临聘人员魏碧香、潘丽洪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13.关于公车购置及运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采购人员培训,2022年填报车辆采购预算时已将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纳入预算一并上报。二是2022年6月16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管理,规定差旅费、装修、修缮费等各类费用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报销完毕。2022年第一季度的车辆维修费已于4月份报销完毕。三是针对公车购置存在超预算问题,2022年5月24日,由分管领导对综合办主任、审管办负责人徐家杨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当事人款项支付审批管理。二是规范人民陪审员报销管理,原则上人民陪审员补贴在当年内报销,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报销的书面说明原因后予以报销。三是加强对干警工资津贴变动的审核把关,政治部与综合办共同做好干警工资变动衔接。四是2017年1名领导班子成员调入法院,2018年1月起由我院发放工资,工资系统自动默认有“特岗津贴”一项540元(办案津贴240元+加班补贴300元)。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10月以后新进法院人员不予发放“特岗津贴”,于2019年5月起停发该项津贴,并于当月清退已发放全部津贴8640元。
15. 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工会慰问金开支,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开支慰问。二是加强开支审核,严格按照已缴纳会费会员名单发放工会福利,杜绝同类情况发生。并于2022年4月24日、4月25日完成2名临时人员未缴纳会费却领取端午节慰问品的清退返还工作,退回820元。
16.关于干部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食堂采购行为,2022年4月25日起向古田县韵祥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食堂主副食品。二是针对食堂采购存在逾期报销的问题,2022年5月24日,由分管领导对综合办主任、审管办负责人徐家杨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22年6月8日,修订完善《古田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规范机关食堂管理,明确用餐标准、用餐要求。四是严控食堂开支,厉行节约。截至2022年5月31日,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金额较上月减少6163.77元。
17.关于刑事涉案物资失控失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13日,出台《古田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事涉案财物管理的规定(试行)》,明确刑事涉案财物移送、处置流程。二是建立刑事涉案物品台账,对涉案物品进行登记、单独存放,明确由综合办工作人员负责涉案物品入库后的管理工作。三是2021年12月20日,按规定销毁吸毒用溜冰壶43个、玻璃泡4个,强效袋鼠精等假药87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3月4日,召开2022年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通报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对2022年审判执行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二是2022年4月15日,制定出台《中共古田县人民法院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2022年6月8日,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指导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2022年6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斗争等工作专题汇报,全面总结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四是严格落实任前谈话、集体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制度,班子成员带班查岗24次、廉政谈话14人次、任前谈话3人,切实掌握干警员工思想、家庭、工作和生活动态。五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列席分管部门廉政周例会,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部门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政治生态,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六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2022年5月13日,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提升活动。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导学作用,2022年6月14日,党组书记、院长游翔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走好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赶考之路”》为题,为全院干警上专题党课。
19.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共同抓党建责任意识。2022年5月24日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并明确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的党支部,目前,各班子成员到挂钩联系支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的“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上好所在支部的党课,从严从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的指导、跟踪和督促,切实把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二是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22年3月25日,印发《古田县人民法院季度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业绩考评总分,并完成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工作。三是明确公文签发权限,2022年4月29日,印发《古田县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制度》,严格按要求规范签发公文。
20.关于机关党务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9日,指派专人查阅调取原黄田法庭党支部、原办公室党支部党员相关发展党员材料,发现2018年原黄田法庭党支部、原办公室党支部发展党员事项中,讨论决定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均是投票表决,未存在举手表决问题,会议记录体现的举手表决系记录人员笔误。二是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党支部党员大会,重新研究确定杨铖、黄招星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陈承伟、郑振华为培养联系人。三是2022年4月7日-8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党务工作者12人,参加2022年度古田县直机关党务工作培训班,并进行党务业务知识测试,切实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四是2022年4月11日,将编外人员魏碧香、林葛群将党组织关系分别迁至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五是在巡察结束前将原党支部4个旧公章收缴封存。
21.关于审判执行权力内部监督制约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古田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相关人员权利和职责清单》,形成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运用案件监管平台,加强审判管理跟踪。二是加强发改案件分析,审管办牵头汇总2022年第一季度发改案件自查情况,形成《2022年第一季度发改案件分析通报》。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开展2022年审务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准确把握审务督察功能定位,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线上线下审务督察53次,实现督察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
2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5月17日,制定出台《关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2022年6月8日,调整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挂网通报违纪典型案例12期,并在2022年2月10日召开的全院大会上传达《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三起违反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有关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2022年5月16日,组织全院干警旁听屏南法院原干警张建平职务犯罪一案,以身边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2年6月16日,召开“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进”集中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卓主考围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范行使权力为主题为全院干警上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干警廉政档案,为5 名干警新建廉政档案,严格执行《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管理监督暂行规定》,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防范在先,抓早抓小。
(四)落实上一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审计问题及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3.关于党组会议执行不严肃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3月30日组织相关当事人罗建、胡立身撰写说明材料,对当年通报批评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二是2022年4月15日,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自查、现场督察、网络督察等形式,对庭审和诉讼服务中司法作风问题、落实审判执行制度存在的问题等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严格执行院领导带班查岗等制度,不定期对干警签到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效追踪各部门干警的出勤情况。四是在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由当年负责该项整改工作的班子成员就此问题作自我批评。
24.关于执行款发放及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诉讼费用收缴、退还审批流程,立案环节办理“收取案款银行账户确认书”,避免因联系不到当事人而无法退费情形。2022年6月20日,出台《古田县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诉讼费退费管理,确保诉讼费退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人认领的诉讼费,通过公告督促领取,公告后仍无人认领的,暂存至省财政账户,已发布公告1期219笔,截至2022年6月20日,尚有应退未退诉讼费405笔78.80万元。二是严格按照“一案一账户”进行案款管理,建立执行案款总台账,由专人每日提醒、通报,督促各责任人及时发放清理。对于因客观未能联系上申请执行人的,通过公告督促领取,仍无人认领的,暂存至省财政账户,截至2022年6月20日,共清理2021年执行案款260笔,共计1294.19万元。三是在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由当年负责该项整改工作的班子成员就此问题作自我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共移交信访件4件,目前已办结4件。对巡察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5人次(科级1人),提醒谈话10人次。
1.针对公车购置存在超预算、食堂采购存在逾期报销的问题,对综合办主任、审管办负责人徐家杨批评教育。
2.针对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问题,对聘任制书记员杨珊珊、临聘人员魏碧香、潘丽洪批评教育。
3.针对原告岳某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问题,对法官助理陈蕊提醒谈话。
4.针对陈某某执行立案申请书落款时间未填写问题,对法官助理卢珊珊提醒谈话。
5.针对协助通知书经办人未签字等问题,对承办法官陈祖凑提醒谈话。
6.针对原告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问题,对承办法官陈祖凑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2018年以来个别员额法官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较多的问题,对承办法官叶艳玲、廖理飞、黄文熹、陈庆先、张宁国、王前绥、叶少青进行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部分审判质效指标不够理想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错误)仍高于省法院设定的合理区间值上限,民事案件调解率仍低于省法院设定的合理区间值下限,在全市法院排名靠后。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指令再审案件管理的规定(试行)》,加大发改案件的评查力度。二是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将民事案件调撤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员额法官参与诉源治理绩效考核办法,提升员额法官调解案件积极性。三是对接诉非联动平台,采用“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合力调解模式,通过委托、委派特邀调解员或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人缘、地缘的优势,促进纠纷矛盾化解,提升民事案件调解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关于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未彻底根除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干洗房长期闲置造成资产浪费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目前,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同意我院调剂申请,2022年6月14日已将申请书层报上级法院,手续仍在办理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关于执行款发放及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本轮巡察通报应退未退诉讼费138万元,尚有78.80万元未清退,主要原因系当事人联系不上,当事人信息填写错误等。执行款未发放数额增长趋势明显未有效缓解,本轮巡察通报截至2021年12月执行局未发放执行款636笔累计金额2680.62万元,经清理尚有89笔530.62万元未发放。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全面核查、摸清底数,建立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信息台账,逐案清退;实行公告督促,通过微信公众号敦促未及时办理退费事项当事人办理退费;进行封存管理,对于主观不愿来领取当事人诉讼费进行提存管理。二是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严格规范执行款发放时间节点;建立执行案款总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执行款管理,实行工作日提醒、通报,督促各责任人及时发放清理。对于扣划工资款等定期发放的案件,做好延缓发放审批手续并层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于因客观原因未能联系上申请人的,通过公告督促领取,仍无人认领的,暂存至省财产账户。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五、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与县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司法新需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院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精准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统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自觉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部署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组这个关键主体,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实施、需要长期深化的整改任务,强化标本兼治。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强化常抓长效。针对巡察指出的审判执行、廉政建设、基层党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在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上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把巡察整改成效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落实到日常工作各环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15661;通讯地址:古田县614中路185号;电子邮箱:gt3815661@126.com。
中共古田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