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30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417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0日,巡察组向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突出党组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使命担当,实效推动古田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一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调整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工作具体职责,突出党组的主体责任,全面领导整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古卫党〔2020〕14号),明确整改内容,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使整改工作人人有目标、人人有措施、人人有责任。

(二)及时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整改中的困难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已召开11次,组织学习巡察工作相关文件和精神,专题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推进了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从健全制度、开展督查、问责问效、加强监管等层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途径,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重复性问题发生。二是2020年 5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解决领导干部在整改过程中的思想和作风问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使整改工作真正起到了推动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作用。

(三)适时开展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开展整改工作督查。2020年6月1日至5日由卫健局、总医院组成三组督查组,开展整改专项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建立“月报告、季度通报”的工作制度,2020年4月份通报了第一季度整改工作,杉洋卫生院、鹤塘中心卫生院、泮洋卫生院、凤埔卫生院、水口卫生院、黄田卫生院、凤都卫生院、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7月份通报了第二季度情况,对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黄田卫生院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印发《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和修订《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明确党组的议事事项,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作用,避免党内工作行政化。三是2020年以来卫健局党组共召开会议11次,并对整改问题,举一反三,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发生。

2.关于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1)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日制定2020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重点工作,特别是针对上述5项未达标的指标细化任务,强化责任。二是经2019年11月12日卫健局党组会议研究,原则上同意古田县总医院《关于村所药品零差率补助问题补充意见的请示》和《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请示》并予以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界定,细化了操作性。截止2020年6月,我县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85%,均已达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21.54%,预防接种建证率达90%,完成序时进度。

(2)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镇之间开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我县2020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出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二是责成泮洋、杉洋卫生院对未完成任务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并督促整改到位。截止2020年6月份,杉洋卫生院高血压健康管理率完成38.2%(40%达标)、糖尿病健康管理率完成36.4%(35%达标),完成序时进度。泮洋卫生院因往年结核病患者均已结案不再列入管理,截止2020年7月份无发现新结核病患者,所以没有管理率。

3.关于健康扶贫工作不到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实的问题。

(1)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医保下发建档立卡户名单进行逐一比对,做到动态管理、与实际相符。二是责成泮洋、黄田、大桥卫生院认真核查,于2020年6月3日作出书面说明。因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实的问题,对泮洋卫生院签约团队队长谢汉青、黄田卫生院签约团队队长黄香玉、大桥中心卫生院签约团队队长李华杰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签约、履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家庭医生签约团队,2020年6月22日古田县总医下发《关于成立古田县总医院县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通知》(古总院〔2020〕91号),配备51名县级医院医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签约团队全覆盖。二是责成黄田卫生院、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部分人员无履约记录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于2020年6月3日上交书面说明,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因签约、履约不到位的问题,对黄田卫生院签约团队队长黄若兰、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团队队长余玲华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3)部分乡镇履约服务满意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核查,于2020年5月20日上交书面说明。并于2020年5月25日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约服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其他乡镇未发现此类问题。二是加强签约团队的监督管理,改进服务态度和质量,不断提高省定扶贫标准下低保对象履约服务满意度。截止2020年6月份,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实行服务全覆盖,通过抽查满意率达100%。三是履约服务满意率不高的问题,对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团队队长张锦访、阙桂林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4.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1)乡村医生待遇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月报告、季度通报制度,于2020年4月29日下发第一季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未完成情况通报。二是因乡村医生待遇未落实的问题7月份通报了第二季度因一体化村卫生所每所每年2000元的补助情况的问题,对工作落后的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清昌、湖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孝自和黄田卫生院刘义曦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截止2020年7月份,已全部兑现一体化村医每人每月预发1000元的岗位工资,余每人每月500元纳入绩效管理,根据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并通过考核合格后在年终发放。一体化村卫生所每所每年2000元的补助待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

(2)一体化村卫生所达标建设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对一体化村卫生所达标建设工作进行梳理, 2019年10月将大桥镇牛峰村一体化村卫生所建设类型更改为租赁,并已开展村所一体化工作。截止7月底,已完成城西街道浣中村、巴斗村,城东街道旺村洋村、永洋村、桃溪村、莲桥村;罗华村一体化村卫生所建设类型更改为租赁,2020年8月份完成;官江村因村医2018年已外出另谋职业,且该村所许可证2018年3月18日已到期,至今未申请延续,故取消该村一体化村所,不再建设。

5.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1)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未得到有效缓解。

整改情况:一是20203月20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世行医改促进项目相关指标分析会,对各相关医疗机构世行医改促进项目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实行通报,并对指标完成情况逐项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细化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2020年第一季度世行医改促进项目各相关指标均有所提高。二是关于县域就诊率不高(住院量)的问题。充分利用县委柔性人才引进政策以及医保会诊费用报销政策,邀请省级专家前来县医院会诊、手术,不断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把患者留在本地。2020年市指标目标值≥80%,2020年1-3月份我县指标完成值69.58%,较2019年度提高10.3%,全市排名第五名。三是关于单病种付费完成率不高的问题,县医院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实行通报、处罚等办法,在已出台《古田县医院关于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暂行规定》(古医〔2019〕56号)基础上补充处罚条款,对完成按病种的质量予以抽查并通报。未进入按病种付费的病例由主管医生写出说明,经审核后,理由不充分的予以100-150元罚款,2020年市指标目标值≥50%,2020年1月-3月我县指标完成值61.15%,较2019年度提高34.94%,全市排名第二名。

(2)村卫生所执行药品零差价政策不到位,致使补助资金严重滞留。

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责成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药品零差价政策落实到位,截止2020年6月,零差率补助资金共下发到村卫生所64.55万,资金使用率30.94%,完成实时进度发放。

6.关于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滞后的问题。

(1)计划2018年启动的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至今未启动。

整改情况2020年县委县政府已将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2020年县重点项目预备项目,因暂无合适建设用地,无法立项。2020年7月17日县委专题会议听取了医改工作及卫生补短板工作汇报,初步提出了待2020年10月份精神病院搬迁新址后,计划将旧精神病院地块出让,配建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计划2018年12月完成的县疾控中心及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至今未启动。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完成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已完成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合并建设方案,并完成项目邀标。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三是根据《宁德市卫健委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疾控函〔2019〕14号)规定,2019年12月底已关停设在县疾控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县疾控中心不再承担预防接种职能,故不再建设。

(3)计划2018年12月底前竣工的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目前仅完成综合楼主体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停车场、围墙、景观绿化工程等均未开始建设。

整改情况: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主体工程于2019年9月20日竣工,因消防池变更等因素,未进行竣工验收,后经分管副县长多次会议协调,多数问题已解决,目前,还有消防水池迁移建成后超出城市规划控制线问题尚未解决,分管副县长2020年6月12日召开部门协调会,形成解决问题会议纪要,协调竣工验收有关问题。2021年6月完成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建设。

(4)中医馆2018年建设任务3个,仅平湖和大桥2个完成,2019年建设任务4个,目前仅卓洋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遴选平湖、大桥、黄田卫生院进行中医馆建设。当年平湖和大桥卫生院已完工并验收。黄田卫生院由于业务用房及院区环境改造项目未完工影响中医馆建设。2020年7月10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二是按照《中共古田县委古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委〔2017〕14 号)的文件要求,2019年需建设4个中医馆任务,但遴选符合条件的仅卓洋卫生院,卓洋卫生院已完成中医馆建设;其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且无条件建设,已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调整项目。

7. 关于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预防接种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1)接种门诊面积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19年12月25日按标准改造达标并验收投入使用,目前使用面积为62m²,已达到《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中规定的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不少于40m²的要求。二是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场所限制,无法建设标准的接种门诊,因此,把湖滨和城东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合并统一建设。目前已完成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合并建设方案,并完成项目邀标。待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的综合楼通过验收后,再进行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建设。

(2)工作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有4名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新增4人,并取得《福建省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目前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8名持有《福建省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3)信息登记准确性、完整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12日下发《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责成大甲、 杉洋、大桥、泮洋、平湖、凤埔、凤都、黄田和水口等9个乡镇卫生院就疫苗的使用和接种登记不相符等问题写出书面说明。并要求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古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全面排查“回头看”督导情况的通报》(古疾控〔2019〕35号)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020年5月 27日相关单位已完成自查整改,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2020年6月5日开展了2020年度预防接种告知与知情同意培训班,提高信息登记准确率、完整性。

(4)设备不齐全。

整改情况:2020年5月25日督促疾控中心按照要求制定了《古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制定〈2020年古田县各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设备(医用冰箱)补充、更新需要计划〉的通知》(古疾控〔2020〕30号)。明确冷链设备补充、更新需求计划。并下发给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疾控中心制定的计划,及时进行冷链设备设施的补充、更新。据统计,基层预防接种单位急需购买医用冰箱(冷藏+冷冻)14台、医用小冰箱15台,共计26万元,2020年7月17日经县委专题会议明确,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支付,目前已在采购到位。

8. 关于对非法行医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陈剑星非法行医案我局依法于2018年7月10日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已于2018年8月3日立案侦查。二是持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通过日常监管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巡察整改以来共监督检查1200家次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7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查处非法医疗机构9家,立案查处17起,清理无证行医人员17人,罚没款金额22.151万元。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强与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执行到位。

9. 关于政策知晓率不高,宣传效果不佳的问题。

(1)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努力实现“争三保五”目标。二是通过家庭签约医生团队服务,面对面扩大宣传效果。三是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分别达到80%,已达标。

(2)红十字会社会救助工作知晓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以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日为载体,通过开展红十字精神宣传、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等形式,提高红十字会社会救助工作知晓率低,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动员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到红十字“三救三献”工作中来,截止目前,红十字会共有志愿者32人。二是加大筹资宣传力度。2019年9月份以来,共募集捐赠资金542笔,共计171万元,防疫医疗物资26笔,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保管和使用工作。

1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局党组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两次工作部署会。2020年7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今后凡是向上级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须经局党组名义上报。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提拔任用股级干部的一项政治标准。四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党组书记材料签字背书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党组分工,2020年3月27日党建工作调整为党组成员、副局长余颖洁分管,2020年6月16日调整为党组副书记彭俊斌分管。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每季度党组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会,2020年4月16日、7月13日分别召开卫健局第一、二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部署会,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落实会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三是因2017年度古田县卫健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内容照搬古田县委宣传口党委责任书,未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的问题,对分管领导张宝珍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2)管党治党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教育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初心意识、使命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把相关违纪情况在卫生系统和支部学习会上通报,并举一反三。三是进一步完善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谈话,对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0年上半年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7人次。四是加强对基层卫生院年度财务内审,2020年12月31日前局党组组织一次财务内审。

12. 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财务相关规定等知识学习,提高对监督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能力、收集固定证据能力、执纪审查能力,切实做到履职尽职。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派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补充通知》(古廉责办20164号)要求和县纪委有关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每季度对卫健局、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等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督促县总医院纪委每季度对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皮防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成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共对25家医疗单位开展170场次监督检查工作。

13.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考核走过场、无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5日古田县总医院制定《关于印发〈古田县总医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古总院〔2019〕87号),明确村医补助达到25%达标,最高可达40%,完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办法与村医的薪酬制度改革相结合,调动村医的积极性。二是对于一体化村所空白村由卫生院或相邻村卫生所覆盖,解决空白村完成工作量的问题。今年村医补助可以达到25%-40%之间。

(2)干部工作作风虚浮,应付交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会议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规范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会前签到、记录、装订等事项。对党组会、局务会会议记录实行班子成员会签制度。二是因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对原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戴淑芳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存在特殊化现象。

整改情况:对县卫健局健康体检情况进行自查,2015年以后卫健局未再出现同样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县医院进行及时结算。

1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三公经费”超预算。

整改情况2016年卫健局公车费用超预算为0.87万元,经自查,是因车辆行驶里程多,故障多,导致维修费用增多;2018年公车费用超预算1.7万元,是因公车改革,对政策精神解读不到位,未做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公车费用超预算1.7万元实际是2018年1-5月份公车运行费用,2018年6月份公车收回平台统一管理后无此项费用。二是卫健局2018年接待费用超预算0.55万元,主要是接受监督检查、考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次数增多达19次,金额为2.0462万元,超预算0.55万元。今后严格按照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古政办〔2017〕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2016年计生协会公车费用超1.27万元,是因为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多,该车辆已于2016年报废,不存在公车费用问题。四是因“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对原办公室负责人戴淑芳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违规多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卫健局违规多报销的4930元违规情况进行自查,经梳理,其中,已退还2298元,庄燕霞及陈飞玲余款2632元,根据《古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古财行〔2014〕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古财行〔2019〕51号)精神可以领取二是计生协会2015-2018年间违规多报销差旅费730元,于2020年5月12日收回。三是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四是因违规多报销差旅费问题,对审核人员刘小玲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违规领取补贴。

整改情况:对2014年以来卫健局2名驾驶员违规领取补助问题进行自查,责成两名驾驶员退还多领取出差补贴1560元。因违规领取补贴问题,对原卫健局司机陈鸿飞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严格按照《古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4)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4年1月到2016年8月期间存在多餐接待、陪餐人数超标、无接待清单和无公函等现象的问题,经自查,共有2次接待,已收回超标准82元。二是2014 年1月至2016年1月违规报销接待住宿24次计1.8933万元,其中,1.8093万元于2016年9月我局自查时整改到位,剩余840元是邀请有关专家来古考核时产生的费用。三是因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问题,对原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戴淑芳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今后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卫健局2016年至今存在12次节假日用车无报备问题,经核实,2016年至今节假日用车共有7次未报备。因节假日用车无报备问题,对原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戴淑芳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关于2014-2016 年使用现金零星加油3.2739 万元。经自查,共有2次违规加油,一次是因为加油站加油机故障,导致不能记录,一次是因为卡内余额不足,记录不全,因公车未使用加油卡加油问题,对原卫健局司机陈鸿辉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三是关于精神病院2014-2018年使用现金零星加油的现象,是因为外出开会参加人员超过5个,所以向皮肤病防治院借车,而加油卡不能使用,导致有零星加油。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神病院加强了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流程。

15.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1)工会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卫健局2014年-2016年期间,有享受工会福利86人。2017年我局自查自纠已发现问题,但未采取措施补缴2016年之前个人会员费。2020年6月已补缴2014年-2016年期间个人会员费84人、共23287元,其中2名临聘人员于2017年已辞聘相关会员费无法补缴。二是精神病防治院于2020年2月份全部补缴2014-2017年会员费14647元。三是计生协会2020年3月27日全部补缴2016年-2017会员费2052元,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进行学习,提升专业业务水平及红线意识,规范收支管理。二是对卫健局原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卫健局于2020年5月28日已将房租收入2.4922万元上缴财政,皮防院于2020年1月15日已将门诊管理费2.4万元上缴财政局。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一是城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卓洋、凤埔、水口、大甲、鹤塘、吉巷、黄田卫生院已对不合规的支出进行账务调整,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列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工会经费、接待费等共92.9938万元,于2019年9月上缴财政。二是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列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工会经费、接待费等问题,对鹤塘中心卫生院院长陈锦标、吉巷卫生院院长叶为标、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叶允平、黄田卫生院院长刘义曦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对会计刘友辉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因违规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问题,对大甲卫生院郑星强党内警告处理,对大甲卫生院会计曾晓记过处理。三是今后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古财社〔2020〕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6.关于资产购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资产购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精神病院分别于2020年2月1日、6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古政办〔2015〕92号)文件精神,对所需采购的物品进行政府采购,并长期坚持。二是计生协会加强学习采购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因资产购置不规范问题,对精神病防治院党支部书记叶祖飞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今后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工作,严格实行采购流程,做好采购工作,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2)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卫健局2020年5月已将2017年6月后的固定资产明细交办公室进行核对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二是皮防院已对2015-2016年购买监控设备已补登固定资产,并将2017年6月以来新增固定资产,补签使用人和保管人。三是计生协会对2017年6月后的资产进行登记,所有使用保管人签字。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神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7.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黄田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院区环境改造项目。

整改情况:黄田卫生院于2019年10月与承包方福建省正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在原发包价138.2563万元的基础上下浮6%,承包合同价为129.96万元。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精神病院业务用房修缮工程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精神病院班子成员对项目招投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制定《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采购制度》,规范工程管理流程操作。二是精神病院对项目开展自查。2020年2月县精神病院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和整改,于2020年2月15日开展院务会研究自查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卫健局。因精神病院投资22. 6565万元的业务用房修缮工程存在无预算、无审核,邀请无资质的广告公司参与比选并中标施工问题,对叶祖飞进行批评教育。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梳理,补缺补漏,加强党员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支部学习、党组学习,提高党员对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因组织生活会不严谨问题,对原卫健局党支部书记张祖、组织委员周建新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三是责成支部组织委员陈珊珊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当日事,当日毕”,确保记录内容符合工作实际。

19.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党建材料的管理,成立卫健局党办,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工作,规范材料分类整理。二是切实担当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2场次会议。三是规范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相关人员党组织关系迁往其常住地址所在党支部。2020年1月份,已将1名退休干部党员关系迁到所在社区离退休支部。

20.关于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1)计生协会现有党员5人,未成立支部,党员仍合并在卫健局支部。

整改情况:计生协会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在2020年3月2日向宣传口党委申请成立计生协会党支部。经上级党委同意后,已于2020年5月9日正式成立中共古田县计划生育协会支部委员会。支部成立以来,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和完善计生协会支部生活。

(2)换届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明确支部换届流程,规范开展支部换届工作,举一反三,确保今后换届选举工作不出纰漏。二是因换届工作不严谨问题,对组织委员陈珊珊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1.关于队伍建设较薄弱的问题。

(1)基层卫生机构缺编较多。

整改情况: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力争多招入卫技人员。2019年入编16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23人,乡镇卫生院剩余编制数7名。

(2)乡村医生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自查,截止2020年7月在岗村医444人都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持证上岗100%。依据市卫计委、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宁政办〔2016〕278号),培养后备力量,年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前往闽东卫校进行农村医学专业学习,毕业后经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获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加入乡村医生队伍,改善优化乡村医生人员结构,从而逐步解决乡村医生老龄化的问题。

22.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

(1)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精神病防治院认真核查,予以处置,并将情况上报县卫健局。精神病防治院招收6名近亲临时工,截止2020年2月1日已辞退3名,剩下3名工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资格证继续留用。二是严格按照《古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古委办〔2018〕48号),加强对临聘人员管理。      

(2)违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整改情况:
2020年5月6日,经卫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近亲属同科室的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今后严格按照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加强人员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2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长期未清理应收款4万元,借款用途为垫付退休干部医疗费,因当事人已退休且时间久远联系不到,无法收回。二是其他应付款14.3万元,其中0.05万元于2019年12月5日汇缴至国家税务总局古田县税务局;2.49万元于2020年5月28日上缴财政;3.6万元于2020年7月14日上缴财政局;专业基金0.22万元冲减银行存款(房改基金已被财政统筹),剩余7.94万元转0本单位收入。三是今后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规定执行,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对31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16人。

(一)  党纪政务处分2人:

给予大甲卫生院郑星强党内警告处理,会计曾晓记过处理。

  (二)诫勉谈话1人: 

给予黄田卫生院会计刘友辉诫勉谈话处理。

(三)批评教育12人: 

给予黄田卫生院院长刘义曦,黄田卫生院签约团队队长黄香玉、黄若兰,大桥中心卫生院签约团队队长李华杰,泮洋卫生院签约团队队长谢汉青,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团队队长余玲华、张锦访、阙桂林,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叶允平,鹤塘卫生院院长陈锦标,吉巷卫生院院长叶为标,精神病防治院党支部书记叶祖飞等12人批评教育处理。

(四)提醒谈话13人: 

给予原县卫健局党支部组织委员、现任宣传委员周建新,卫健局支部组织委员陈珊珊,原党办分管张宝珍,原县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现任体改股负责人戴淑芳,原县卫健局党支部书记、现任县总医院健康管理部张祖,原县卫健局司机、现任县总医院司机陈鸿辉,杉洋卫生院黄而智,泮洋卫生院郑小辉,凤埔卫生院魏榕华,水口卫生院林秋娟,凤都卫生院扬威,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清昌,湖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孝自等13人提醒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计划2018年启动的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至今未启动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暂无建设用地,故无法启动。

整改措施2020年县委县政府已将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2020年县重点项目预备项目,因暂无合适建设用地,无法立项。2020年7月17日县委专题会议听取了医改工作及卫生补短板工作汇报,提出了2020年10月份精神病院搬迁新址后,计划将旧精神病院地块出让,配建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争取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关于计划2018 年12月底前竣工的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目前仅完成综合楼主体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停车场、围墙、景观绿化工程等均未开始建设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消防池变更等因素,未进行竣工验收,后经分管副县长多次会议协调,多数问题已解决,目前,还有消防水池迁移建成后超出城市规划控制线尚未解决,分管副县长2020年6月12日召开部门协调会,形成解决问题会议纪要,预计2020年8月底才能竣工验收。

整改措施:认真按照分管副县长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部门协调会会议纪要议定事项落实,2021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完成时限:2021 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关于计划2018年12月完成的县疾控中心及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至今未启动的问题。

情况说明:已完成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合并建设方案,并完成项目邀标。由于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因消防水池超出城市规划控制线无法验收,目前未能施工。

整改措施:按照分管副县长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部门协调会议纪要议定事项落实,协调验收有关问题,待验收后开始建设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完成时限:2021 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关于接种门诊面积不达标。城西、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情况说明: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业务用房面积小,无法提供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用房。

整改措施: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的综合楼提供场所(5层200多平方),把湖滨和城东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合并统一建设。已完成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合并建设方案,并完成项目邀标。待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验收后动工建设。

完成时限: 2021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县卫健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卫健局党组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明确政治责任,抓实巡察整改。二是进一步补缺补漏。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类似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途径,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重复性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89300;通讯地址:古田县解放路169号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子邮箱:3882459@163.com。

 

 

中共古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