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7月7日至8月5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县民政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与严肃性,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别把关、股室负责人各尽其责的联动整改格局。紧扣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50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与时限清单,压实整改责任链条,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求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合力。
(二)对标对表整改,务求系统全面销号。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剖析根源,分类施策,做到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并挽回一定经济损失。通过开展政策培训、完善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严肃执纪问责等一系列举措,有效破解了养老服务监管、社会救助精准、专项资金盘活、组织建设薄弱等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将整改过程转化为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的过程。
(三)注重成果运用,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县民政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内涵要求,着力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不仅聚焦具体问题“当下改”,更注重举一反三“长久立”,完善党组议事、理论学习、廉政防控、公文处理、内部管理等制度机制。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和履职担当意识,努力将整改成效内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职责存在差距
1.关于“引导养老产业发展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22日,组织养老股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10月31日,印发《关于建立互助孝老食堂运营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巡察整改以来,共计抽查94个食堂,发现并整改问题27个。三是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孝老食堂运营情况开展调研,并按照《古田县提升“互助孝老食堂”运营质量实施方案》,针对目前正在运营的71个孝老食堂,强化资金补助、实行分类助餐、规范建设管理;针对关停150个孝老食堂,做好资产登记、保管工作或根据实际需求转型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四是针对13处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未开展运营问题,3月28日委托江苏省安康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由运营方配套建设休息、娱乐、保健等相关设施设备,并每月开展1次养老服务活动。12月起,11个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已运营并建立运营管理制度,另外2处用房因小区消防整体未验收及入住率较低原因未运营,后续根据验收及入住情况逐步配置设备运营。今后将不定期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运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盘活用好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升老年人满意度。
2.关于“补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10日,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学习《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11月14日,梳理下发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60周岁至79周岁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名单共计1642人,其中疑似失能92人,符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21人,督促各乡镇(街道)逐人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并了解照护需求,根据走访情况建立动态清单,定期了解跟进相关人员需求。截至2026年2月,新增集中照护人员13人。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社会救助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18日,组织救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学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制度执行意识。二是立行立改,8月12日组织救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补齐2名流浪人员有效身份证明;8月28日,修复2个无法使用的消防栓。三是8月15日,责令第三方服务公司落实24小时安保巡查制度,对照料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安全、门窗防护等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发现消防水带变质4条,消防应急灯损坏7盏,日光灯损坏7盏,均已修复并正常使用;11月3日,建立第三方服务公司运营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今后将加大对第三方公司监管力度,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低保工作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至12月,先后组织县乡村经办人员开展8次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220人次,进一步规范低保材料填报,提升业务水平。二是10月17日至21日,组织工作人员对14个乡镇(街道)低保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发现并现场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完成档案材料填写不规范问题整改。三是2025年11月起,组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对2021年以来的低保(特困)复核材料、新增低保(特困)入户调查材料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共发现材料填写不规范问题32个,截至12月29日,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后将加强低保(特困)工作监管,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1月30日组织低保服务股工作人员完成巡察反馈的85户入户调查表指标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五是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8月8日,组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学习《儿童督导员工作职责》《儿童主任工作职责》等相关内容,提升儿童督导员责任意识。二是12月3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以及各村(居)儿童主任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县教育局提供的疑似名单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全县共有152名儿童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纳入留守儿童保障范畴。今后将定期更新留守儿童信息库,及时掌握其最新状况与需求变化。三是2025年6月,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办理手续的被依法收养,仅剩1名孤儿以家庭寄养的方式进行照料。7月9日,组织1户孤儿寄养家庭开展家庭培训,增强家庭责任感与法律意识,确保为寄养儿童提供更安全、温暖、稳定的成长环境。今后将每半年对寄养家庭开展1次培训,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2月30日,制定出台《古田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机制的通知》(古民〔2025〕87号),进一步规范对困境儿童的摸排。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谋划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二是11月2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启动我县民政领域“十五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并对我县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作出具体部署。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7.关于“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8月8日,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学习《古田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民〔2025〕31号),增强工作责任意识。二是12月1日,完成7个乡镇181条乡村(城镇)道路命名工作。三是2026年1月9日,建立古田县地名专家库,吸纳文旅、党史、自然资源、交通、住建等部门专家7名。四是2025年10月指导督促示范乡镇凤都镇完成建制村道路命名7条,并于2026年1月14日制定《“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今后将紧密围绕《实施方案》落地、成效巩固以及模式推广等方面系统推进该项工作。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10日,召开局党支部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党建与业务双孵化、双提升。二是巡察整改期间,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股工作人员对16家社会组织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截至2025年12月,全县16家社会组织中,6家已成立党支部,1家于12月29日注销登记;对于9家不具备建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12月3日由县民政局党支部选派2名党员干部为党建指导员,确保党建工作不留空白。后续将定期开展动态更新,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及时提醒成立党组织。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行政执法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持证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法规,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11月6日,股室工作人员完成1名退休执法人员执法证号注销工作,下一步将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三是落实“双随机”制度,9月24日至12月4日,由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14家社会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暂未发现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落实党管保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列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9月5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2月19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观看相关警示案例,进一步增强保密责任意识。二是12月8日,办公室配置1台电子保密柜用于放置保密文件,目前“三铁两器”已配置齐全。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股和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社会组织管理的业务水平。二是7月24日至25日,对11家未按规定举行换届及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抄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截至2026年1月14日,4家社会组织已完成换届工作。三是2025年11月24日,对逾期未换届且未开展活动的1家社会组织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并办结;1家社会组织于12月29日完成注销登记工作;1家社会组织正在筹备换届工作;2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已督促其主管单位寻找负责人;2家社会组织拟予以注销,其主管单位请示上级正在等待批示。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社区工作规范化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27日,组织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社工培训,并要求未持证的社工15人参加2026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二是12月9日,督促未设置“中国社区”标识的11个社区,加挂“中国社区”标识,截至12月12日,均已完成整改。三是12月29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15个社区规范化建设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落实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11月12日,组织婚姻登记服务股工作人员学习《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提升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水平。二是9月20日,梳理完成县档案馆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历史档案,经梳理,我县约有19万条历史婚姻登记档案需实现电子化,初步测算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资金所需资金约41.8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对接财政争取项目资金。2020年起,新登记婚姻档案信息均已扫描并进行电子化归档。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4.关于“统筹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21日至24日,分两期组织全县131名养老护理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护理水平;10月31日,组织无证人员参加资格证考试,截至12月31日,全县14个养老机构共有121名护理员持有护理证,护理员持证率由69.9%提升至89%。今后将加强对养老机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联合县卫健局指导督促全县14个养老机构与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全院老年人体检工作,全县14个养老机构共计住养老年人614人,已全面完成体检。三是督促指导凤都镇、大桥镇、大甲镇对属地敬老院4个未整改到位问题限期整改。截至2025年12月,凤都镇敬老院消防车道不足4米等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巡察整改以来,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2家单位针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涉老资金、持证上岗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1次,发现64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推动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9月19日,组织各乡镇(街道)经办人员以及补办用林用地殡葬设施业主召开殡葬设施分类整治工作推进指导会,按照《福建省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手册》文件精神,就12处殡葬设施业主补办用林用地手续以及对暂时不能补办用林用地手续的37处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是截至2026年1月27日,平湖龟山陵园已完成用地预审和选址、发改立项等手续,剩余的11处殡葬设施正在申报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手续。9月26日,县民政局下发《关于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及相关措施的通知》(古民〔2025〕64号),督促乡镇(街道)进一步抓实我县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工作。10月16日至22日,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殡葬设施属地乡镇(街道)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截至12月31日,全县37处殡葬设施已全部完成封闭管理行政决定送达并张贴封闭管理公告。三是综合考量人口分布、地理环境、风俗民情等因素,对“仙鹤陵园”进行改造提升,12月26日,组织多部门对古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子项目“仙鹤陵园”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并向省民政厅申报验收。四是持续推动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2025年11月5日省民政厅指导意见,将鹤塘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的公益性公墓纳入古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打包立项。12月26日已取得发改项目立项,并将组卷材料报省民政厅审批。后续将按照项目发改批复和3年建设工期规划,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子项目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墓区的建设。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严实
16.关于“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工会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古工综〔2018〕62号),提升实操规范与风险防控能力。二是10月14日,收回8人超范围领取的服装费,合计4000元。三是12月8日,组织工会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对2025年以来工会福利发放情况开展自查,除巡察反馈问题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擅自扩大接待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业务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古政办〔2017〕128号)文件,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12月8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室工作人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无函接待及附属菜单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材料已补齐。三是9月30日,制定“接待审批+财务复核”双控机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四是12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对2025年以来接待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问题。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业务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古财行〔2014〕15号)文件,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12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对2025年以来会议费列支情况开展自查,经自查,2025年以来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议费标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工作懈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9月24日,组织民政局派驻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向民营殡仪馆派驻管理人员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并由局机关委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党员职工进驻凤梅亭殡仪馆,全面负责抓好殡仪馆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9月25日,组织进驻殡仪馆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督促其按照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负责抓好殡仪馆服务管理工作,并采取“每月一监督、季度一报告”方式,联合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县殡仪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1个。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文件抄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10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写作规范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公文写作水平。二是10月30日,修订《古田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和《古田县民政局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预案》;12月4日,修订完善《古田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古民〔2025〕79号),明确公文处理制度规范。三是12月5日,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对2021年以来的发文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发现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员集中学习《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二是11月9日,聘请福建普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梳理老区经济开发基金。待债权处理后,将该账户资金上缴县财政局。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资金拨付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19日,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学习《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严格执行“所有资金拨付必须履行规范的领导签批手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执行“业务部门初审、财务部门复核、主管领导审批”的多级审核程序,所有资金拨付审批单均逐级签字确认。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租金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财务人员、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学习《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闽财资〔2018〕12号)、《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2021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古财综〔2021〕13号),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二是立行立改,12月5日,将租金1.5万元上缴县财政局,下一步,将及时收缴租金。三是12月8日组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对2025年以来非税收入开展自查,未发现收缴不及时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古政办〔2020〕62号),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二是12月5日,将13.22万元利息及场地租金1.5万元上缴县财政局,今后将按规定及时上缴租金和利息。三是12月8日组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对2025年以来非税收入开展自查,未发现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关于“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县财政局关于人民币协定存款的通知》(古财库〔2014〕9号),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二是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于10月15日与开户银行签订《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10月30日古田县民政局和古田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与开户银行签订《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三是12月8日,组织民政局会计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对与各银行签订的《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开展自查,暂未发现巡察反馈的类似问题。
2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股室负责人及有关经办人员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古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古政办〔202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二是强化固定资产日常监管,12月4日修订完善《古田县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和定期盘点制度》,并于12月11日至13日开展固定资产盘点1次,未发现问题,今后将加强固定资产使用过程监督。三是10月10日,督促有关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于10月23日找回巡察反馈的丢失物品;12月8日,聘请福建普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协助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于2026年1月27日将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工程项目缺乏有效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0月15日,建立评估时间台账,在项目立项时明确中期、末期评估具体时间节点,避免提前或延后评估,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二是12月17日在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2025-2026年度“福蕾行动” 综合服务项目》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增强评估机构的责任意识。三是12月25日规范材料审核流程,组织相关服务和督导人员对巡察反馈的个案材料进行补充签字。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采购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10日,组织股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集中学习《古田县民政局政府采购和内控管理制度》,杜绝采购流程不规范现象再次发生。二是12月15日,组织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对2025年以来的办公用品采购情况开展自查,除巡察反馈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今后将规范采购管理,提高政采质效。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招标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25日,组织招标经办人员、评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提升合规操作与风险识别能力。二是12月25日,建立投标方信息库并对招投标相关数据进行记录,杜绝巡察反馈的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2月25日,成立内部招标监督小组,严格规范投标企业资格审查程序。四是12月25日,对14个采购项目进行自查,除巡察反馈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12日,组织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古田县政务服务大厅派驻部门(窗口)及工作人员月度考评实施办法》,提高工作效能;12月9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考勤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10月30日,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巡察整改以来,分管领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对11名迟到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三是10月29日,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制度》执行用印审批登记,巡察整改以来,规范用印登记175条,未再出现问题。四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关于“文件制发流转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10日,组织局机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收发文登记管理专题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二是2025年12月4日,修订完善《古田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古民〔2025〕79号),完善收发文登记制度;12月5日,办公室工作人员对2025年7月以来所有收发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归档,未发现问题。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文件收发管理,并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管理台账,定期开展核查工作。截至12月31日,对文号使用情况、文件归档完整性开展专项检查1次,通报并整改问题1个。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较为薄弱
32.关于“应学未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11月2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组织学习民政部和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2次。三是9月3日,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会议记录,并及时存档相关学习资料以及个人心得体会,确保学习过程追溯、可查。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3.关于“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9月5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保密工作内容;9月25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2月12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增强主动学习、带头学习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11月27日,组织党建工作人员对《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错误表述进行修改,并对2024、2025年学习计划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错误。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4.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16日,修订印发《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古民党组〔2025〕35号),将“第一议题”作为党组会议的固定首要议程,明确学习内容,确保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二是9月3日指定专人负责实时跟踪上级最新精神和重要论述,提前准备“第一议题”学习资料,确保学习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议5场,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职责分工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16日,修订印发《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古民党组〔2025〕35号),及时调整班子分工,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10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议定调整最新领导班子分工事宜,未再出现“事责分离”等现象;11月18日,正式印发《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古民党组〔2025〕28号)。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16日,修订印发《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古民党组〔2025〕35号),明确议事规则,细化决策流程,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2025年12月12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进一步掌握议事规则,规范决策要求。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局办公室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题预审环节,对上会议题是否属于“三重一大”范围、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前置审核,从源头杜绝违规上会。截至12月31日,已规范预审党组会议议题5次,未再出现巡察反馈的类似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7.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增强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二是11月3日印发《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调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古民党组〔2025〕24号);11月18日印发《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关于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古民党组〔2025〕27号)。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指定党建工作人员负责跟踪提醒,确保班子成员或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10月30日,修订完善《古田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9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10月30日,制定《古田县民政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工作制度》,明确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责任人,并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纳入责任体系。三是9月3日,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县民政局和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出纳由1名在编干部担任;县老区办出纳局党组正在研究当中。下一步,将县老区办、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会计事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关于“廉政谈话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2月12日,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二是11月4日,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2025年下半年廉政谈话4人次,并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规范记录归档。三是10月13日,组织责任人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整改,已由其本人补充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下一步,将强化审核把关,杜绝巡察反馈的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0.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专项整治,加强对派驻单位理论业务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共发现并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4条,党纪政务立案6件6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县民政局问题线索3条,党纪立案1件1人,政务立案2件2人。二是8月11日,水口镇敬老院运营方古田县祥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已退回多申领的床位补贴1.11万元。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1.关于“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0月30日,组织个人事项报告存在漏洞的党组成员对存在漏项的内容进行补充填报。二是严格落实材料“三审”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班子及个人发言材料审核共计2次,确保材料的严谨性。
42.关于“组织生活会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组织生活会规范要求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核心要义。二是10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升党员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43.关于“党课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党课要求的把握。二是巡察整改以来,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内容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下一步,将持续规范党课材料书写,提升党课综合质量。
4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股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12月10日,成立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小组,未再出现巡察反馈的问题。三是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2025年下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深度性。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5.关于“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2月10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学习《古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素养。二是10月30日,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对2023年10月以来发布的244条信息开展核查,除巡察反馈的问题,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持续完善审核台账管理,统一制发《信息发布审核台账》。截至2月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9条,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6.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12日,组织服务窗口全体人员学习窗口服务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二是立行立改,8月11日,将巡察反馈的相关人员调离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岗位,并选派1名事业干部进驻窗口;9月1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巡察反馈的相应人员及具体事例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7.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26日至28日,组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参加全县组织人事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实操能力。二是12月3日,启动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任命5名干部,免去包含巡察反馈的5名股级干部。同时,已完成巡察反馈的内设重要敏感岗位人员轮岗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8.关于“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8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议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5名干部予以优先使用。二是12月3日,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启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截至12月10日,任命5名干部、免去5名股级干部。今后将加大干部培养力度,优先选拔德才表现突出的干部。
(四)问题整改有差距
49.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古财办〔2020〕5号),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二是12月8日,聘请福建普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协助梳理74.93万元“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0.关于“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11月10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开展党日活动。二是10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并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今后将严格规范党日活动流程,杜绝形式主义。三是11月10日,组织党建工作人员对2023年以来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除巡察反馈的问题外,暂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人,其他人员23人。其中批评教育11人次(科级0人次),提醒谈话18人次(科级2人次),自我批评1人次(科级1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谋划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二是11月2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启动我县民政领域“十五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并对我县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作出具体部署。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下一步整改措施:后续将参照省、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文件,制定出台我县“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2.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不善”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股和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社会组织管理的业务水平。二是7月24日至25日,对11家未按规定举行换届及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抄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截至2026年1月14日,4家社会组织已完成换届工作。三是2025年11月24日,对逾期未换届且未开展活动的1家社会组织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并办结;1家社会组织于12月29日完成注销登记工作;1家社会组织正在筹备换届工作;2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已督促其主管单位寻找负责人;2家社会组织拟予以注销,其主管单位请示上级正在等待批示。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失联组织处置。针对2家负责人失联的社会组织,督促主管单位积极寻找;仍无法联系的,依法依规启动撤销登记程序,防止“僵尸组织”长期存在。二是加快注销进度。指导2家正在办理注销的社会组织依法完成程序,协调银行等相关部门简化流程。三是完善换届预警机制。建立社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在任期届满前3个月、1个月分别发送提醒函,督促按时换届,从源头预防“逾期未换届”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3.关于“落实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11月12日,组织婚姻登记服务股工作人员学习《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提升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水平。二是9月20日,梳理完成县档案馆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历史档案,经梳理,我县约有19万条历史婚姻登记档案需实现电子化,初步测算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资金所需资金约41.8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对接财政争取项目资金。2020年起,新登记婚姻档案信息均已扫描并进行电子化归档。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对接县财政局,争取项目资金,资金到位后,立即按照程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档案公司进行电子化档案整理。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4.关于“推动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9月19日,组织各乡镇(街道)经办人员以及补办用林用地殡葬设施业主召开殡葬设施分类整治工作推进指导会,按照《福建省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手册》文件精神,就12处殡葬设施业主补办用林用地手续以及对暂时不能补办用林用地手续的37处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是截至2026年1月27日,平湖龟山陵园已完成用地预审和选址、发改立项等手续,剩余的11处殡葬设施正在申报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手续。9月26日,县民政局下发《关于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及相关措施的通知》(古民〔2025〕64号),督促乡镇(街道)进一步抓实我县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工作。10月16日至22日,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殡葬设施属地乡镇(街道)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截至12月31日,全县37处殡葬设施已全部完成封闭管理行政决定送达并张贴封闭管理公告。三是综合考量人口分布、地理环境、风俗民情等因素,对“仙鹤陵园”进行改造提升,12月26日,组织多部门对古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子项目“仙鹤陵园”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并向省民政厅申报验收。四是持续推动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2025年11月5日省民政厅指导意见,将鹤塘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的公益性公墓纳入古田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打包立项。12月26日已取得发改项目立项,并将组卷材料报省民政厅审批。后续将按照项目发改批复和3年建设工期规划,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子项目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墓区的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及相关措施的通知》(闽民事〔2025〕1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合理利用封闭管理后的殡葬设施,通过“多途径、多措施”来解决违建殡葬设施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5.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员集中学习《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二是11月9日,聘请福建普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梳理老区经济开发基金。待债权处理后,将该账户资金上缴县财政局。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债权处理后,将该账户资金上缴县财政局。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10月30日,修订完善《古田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9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10月30日,制定《古田县民政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工作制度》,明确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责任人,并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纳入责任体系。三是9月3日,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县民政局和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出纳由1名在编干部担任;县老区办出纳局党组正在研究当中。下一步,将县老区办、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会计事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从目前在职在编干部中选派专人负责县老区办出纳工作;将县老区办、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会计事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7.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25年12月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古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古财办〔2020〕5号),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二是12月8日,聘请福建普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协助梳理74.93万元“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针对不同的挂账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82476;通讯地址:古田县解放路188号糖烟酒大楼5层;电子邮箱:gtxmzj111@163.com。
中共古田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