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古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全县乡村振兴领域 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1 发布者:古田纪委 文章来源:中共古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 : 492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5月18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古田县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8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专项巡察组召开了古田县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县乡村振兴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担任组长,带头扛起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推动整改见效

研究制定《古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县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方案》,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牵头单位、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来抓,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的工作要求,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全面完成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以此次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机制相结合,整改过程中建立长效机制12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以整促改、以改促进,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把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整改期间,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黄田镇、凤都镇、泮洋乡等组织学习2020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鹤塘镇、农业农村局分别组织学习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人社局组织学习了2020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二是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黄田镇、凤都镇、泮洋乡人社局杉洋镇、水口镇等均修订了本单位学习制度,要求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的重点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三是县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11月28日制定《乡村振兴领域学习提醒制度》(古振兴〔2023〕6号),及时提醒各相关单位学习乡村振兴有关文件、政策等。

2. 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城西街道2023年8月16日和9月1日结合党工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大桥镇2023年10月17日在党委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贯彻意见。二是城西街道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分析调查街道撂荒地资源,积极发动村居主干推进开荒工作,2022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缺口24亩,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为50亩,已完成任务并通过初步验收,新增水田69.3亩,超本年度任务19.3亩,进一步缩减历史缺口;大桥镇2023年9月7日召开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生产部署会,与各村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2023年以来更新粮食安全大型广告牌3处,发放涉农政策宣传单约4500余份,张贴横幅100余条。同时完成2022年撂荒地整治任务,2023年撂荒地整治任务数为300亩,现已完成311.56亩,完成率103.85%。大桥镇高标准农田整改任务数为721.56亩,现已完成725亩,完成率达100.48%。大桥镇耕地恢复任务为440亩,第四批已验收待审核入库。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73亩,已完成可研立项80亩,已组卷报批,目前省厅正在复核。三是2023年4月21日县委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古田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治荒稳粮”〉工作的通知》(古委农办〔2023〕10号),在引导村民开荒治荒的同时,持续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治荒稳粮”工作。截至9月20日,全县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2262.06亩,超额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整改任务,完成率达113%。

(二)落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方面

3. 关于“规划先行带动乡村振兴仍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自然资源局发函提醒各乡镇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启动周通报制度,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古田县自然资源系统2023重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每周对工作靠后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县累计完成村庄规划213个,已超额完成《古田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二是新华村村庄规划成果2023年5月11日已完成备案入库。三是大甲村、杉洋村、双坑村属于镇区村,省、市未将这3个村列入工作任务,待省市下达相关工作任务时将立即启动编制工作。四是自然资源局于9月22日下发提醒函至卓洋乡、吉巷乡,督促前洋村、坂中村村庄规划成果按省自然资源厅入库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备案。

4. 关于“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积极发动我县农业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2023年8月28日经上级评定,我县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占本年度全市(44家)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0.45%;全县共有省级龙头企业22家,占全市省级龙头企业(217家)10.14%。二是截至2023年11月新增省级龙头企业9家,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35738户,较2022年的22645户增长57.81%,新增销售收入3.08亿元。9家企业中,5家公司均为精深加工企业。鼓励福建天天源等2家龙头企业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联农带农作用。

5. 关于“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谋划标准化菇棚建设,预计到年底全县通过改造升级及新建建成食用菌标准化菇棚30亩,标准化光伏菇棚274亩。其中:平湖镇上报申请建设光伏菇棚22亩;大桥镇上报5个地块用于光伏菇棚建设;大甲镇已落实20亩食用菌标准房项目建设;卓洋乡上报申请可改造升级为标准化光伏菇棚地块10亩,可新建标准化光伏菇棚地块50亩;泮洋乡计划对10亩旧菇棚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正在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二是杉洋镇完成建设180亩标准化光伏菇棚。三是加大对废旧菇棚拆除力度,通过发放传单、悬挂横幅、村广播等形式对老旧菇棚标准化改造进行宣传,今年凤都镇、卓洋乡、平湖镇、大桥镇分别拆除废旧菇棚313.57亩、21.5亩、1860平方米、5887平方米。四是推进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凤都镇、平湖镇、卓洋乡分别组织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入企、下村等形式,指导农户提高生产技术,鼓励有条件的食用菌生产企业向精深加工业发展。同时平湖镇目前正在同贵州棒棒食用菌产业有限公司及福州山榕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外地企业洽谈有关事宜;泮洋乡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在辖区范围内整合可利用土地资源发展精深加工业;大桥镇天天源、建洪农业已新增精深加工生产线,凤埔乡与福建鲜芝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菌精深加工投资协议。

6. 关于“特色乡村产业实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14个乡镇街道申报2023年“一村一品”省级专业村,10月已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凤埔乡凤埔村、凤都镇桃源村、泮洋乡大圪村、鹤塘镇佳垅村、吉巷乡奎楼村、凤都镇东村村、卓洋乡秀峰村等7个村申报2023年“一村一品”省级专业村。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720日成功举办第三届黄田镇马蹄笋丰收暨双坑农民油画文化节活动,同时打造黄田马蹄笋IP“黄小田”,形成微信表情包,进一步提升黄田马蹄笋知名度。三是黄田镇马蹄笋加工基地(二期)项目于2023年7月11日竣工验收。截至目前,马蹄笋加工基地已入驻马蹄笋精深加工企业4家。

7. 关于“营销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20日黄田镇金翼村四下基层研学教育实践基地已获批宁德市第二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黄田镇通过《中国文化报》、微信公众号“古田发布”等发布金翼相关宣传报道,今年发布10余条宣传报道,阅读量超过五千,进一步扩大金翼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加公众的关注度,提升“金翼之家”文化品牌,吸引各大高校学子组织社会实践队和青年干部来四下基层基地实践参观,今年共接待28批团队。二是黄田镇已对接第三方公司古田县康祥旅游有限公司,规范运营金翼景区,开展618非遗捐赠仪式。对接福建康泰国际旅行社古田营业部,将金翼之家纳入推荐旅游线路,发布宣传链接,吸引客流。截至11月为止客流量大约1.4万人次。

8. 关于“跟进服务管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城东街道、桃溪村积极配合蘑菇部落做好景区设施日常维护。目前景区各项设施设备基本完好,能够正常运行。二是2023年,桃溪村积极做好人居环境整治,争取项目资金,开展农房立面整治37栋,新建太阳能路灯40盏,维修桃溪村至蘑菇部落村道约1公里,极大提升景区周边配套条件。三是城东街道拍摄景区宣传片,并利用各类集中宣传活动,对蘑菇部落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景区知名度。同时,多次深入景区,向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四是城东街道帮助企业对接运营团队,争取招商引资,寻求合作。

9. 关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整合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卓洋乡政府7月24日向县老区办提交余三江旧居修缮申请报告和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申请表。二是卓洋乡前洋革命历史展陈馆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建设并开馆。三是卓洋乡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完成以前洋“五朝流韵,世外古村”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为核心,辐射周边半山云海摄影基地、庄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廖厝桂花谷温泉。四是文旅局制定印刷“又美又甜 快来古田”旅游宣传折页,推出5个主题精品旅游路线;2023年7月底完成文旅招商项目册制作,于8月份在厦门文博会上对廖厝温泉、前洋景区开发运营等招商项目进行宣推;指导前洋村成功举办了中秋节国风游园活动。同时为提高文旅融合度,杉洋镇规划了宗祠文化之旅、自然风景之旅、党员活动路线、儿童体验之旅、古民居文化之旅等5条特色旅游路线。大桥镇依托“千年临水文化”的资源优势,创新开发了“祈福+观光+娱乐+避暑+度假”的新型山地旅游模式,打造临水宫祖庙、钱来山景区、钱厝古村探访的一日游福建周边热门旅游线路。

10. 关于“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各乡镇(街道)均已落实网格化管理,对卫片图斑、督察问题图斑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二是截至2023年11月底,2022年上海局例行督察问题已整改到位64宗,整改率94.12%未整改4宗图斑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与用地报批;2023年新增天地网和卫片违法图斑共304宗,已整改到位220宗,整改率72.37%,相较巡察时,整改数量提升105宗,整改率提升34.54%。三是各乡镇(街道)持续推动移动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共巡查签到2500余次,发现问题187宗,均已依法处置到位,全县移动执法巡查到位率达100%。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海报、悬挂广告牌等方式进行宣传,2023年张贴宣传海报1220份、制作音频材料305份,在全县设置耕地保护宣传广告牌10面,积极营造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耕地保护认知度。

11. 关于“矿山修复需持续巩固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鹤塘镇已落实矿山日常巡查责任制,按规定对废弃矿山开展巡查工作,截至11月份累计巡查4034人次,对巡查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23年起截至11月共发现查处非法采矿行为8起,其中行政处罚3起、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起、另外3起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二是2023年6月30日鹤塘镇已与芝山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运维协议,负责芝山园区污水处理场管理。2023年7月制定《大宇污水厂管理制度》,聘请2名管理人员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护,定期进行消淤、及时投放沉淀剂,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三是鹤塘镇已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园区外围进行雨水分流,防止雨水进入,提高污水处理效能。

12. 关于“违建养殖场拆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古田生态环境局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违建畜禽养殖场所拆除关闭工作,截至8月底,91家违建畜禽养殖场所全部拆除取缔到位。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已拆除关闭违建畜禽养殖场建立一场一档台账并按要求上报古田生态环境局审核,于8月31日完成备案销号。三是2023年8月31日至9月12日期间开展违建畜禽养殖场拆除关闭复核工作,抽查40家违建畜禽养殖场所进行复核,基本能够达到整治要求,今后将持续督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日常管控,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严防违建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

13. 关于“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用功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后备力量培养。村级建立后备力量储备库,目前全县共有426人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库。其中,高中以上学历225人,35周岁以下244人,致富带富能力强的有154人。二是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的村干部,巡察结束至目前大甲镇、大桥镇已调整2人。三是针对村干部违规违纪仍时有发生的问题,今年来,全县各乡镇通过全镇干部职工大会、视频培训会、廉政谈话会议、村两委会议等形式,共开展52场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镇、村干部廉政意识。四是县委组织部联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六大员”量化考评上报工作的通知》,将“六大员”整合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评和党建拉练等各项考评工作内容,确保工作落细落实。截至目前,全部乡镇(街道)均已启动“六大员”选聘程序。五是2023年9月-11月,县委组织部开展村干部业务培训3场,累计培训630多人次,有力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履职能力。

14. 关于“帮带工作开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推进导师帮带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摸排确定师资库及帮带对象。截至当前共建立帮带师资库200人,摸排确定帮带对象209个。二是常态化建立“导师帮带制”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帮带工作事宜,累计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119条,帮助农村和群众协调解决实际问题110个。三是2023年10月8日向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发放工作提醒函,目前大甲、杉洋、鹤塘、吉巷已将“晨巡晚议”工作列入“导师帮带制”工作内容。四是截至11月,14个乡镇(街道)均已在微信公众号对“导师帮带制”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择优挑选凤埔、泮洋等3篇在县级平台“古田组工”上推送报道。

(三)职能部门落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监管责任方面

15. 关于“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委乡村振兴办于2023年6月9日组织五大振兴牵头单位、14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召开《乡村振兴“一月一观摩”现场推进会暨全县粮食安全现场会》,2023年8月31日组织14个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全县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古田美丽乡村现场推进会。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在整改期间,杉洋镇夏庄村等11个村均已升格党总支。经加强督促指导,现11个村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23年9月-11月,县委组织部开展工作培训3场,累计培训630多人次。三是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0日已完成《福建省古田县“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2月9日完成《古田县水果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评审稿通过专家评审,规划已定稿。

16. 关于“部门配合不力,联而不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县住建局5月10日组织有关单位、乡镇召开乡镇排水工程推进会,5月24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召开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会,6月6日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6月30日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召开全县燃气安全与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部署会议、10月16日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村镇建设工作会商会,10月26日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召开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暨镇村工匠和农村工匠培训会。二是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根据工作职责,对村镇建设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学习、培训,适时召开农村建房管理、风貌管控等村镇建设相关工作会议。三是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晋级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成立古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镇生活污水、农村既有裸房整治等工作,同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每季度开展“最整洁村”“最脏乱村”评选,并于11月1日召开第三季度“最整洁村”“最脏乱村”评选活动通报会。

17. 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古田生态环境局开展应急执法监测仪器购置项目,目前采购仪器已到位二是开展古田县乡镇排水工程,12个乡镇全部开工建设,已建污水管网39.3km,12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施工,预计2025年12月完工;开展2023年10个村庄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预计2023年12月底完工。三是2023年古田生态环境局对水质不稳定流域的乡镇下达5份水质预警函。四是2023年4月19日已开展流域上下游河湖长协调联动会商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同罗源县沟通协作,发挥流域上下游协调联动机制。五是根据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2023年1-9月水质监测结果,斌溪前港断面水质均值已达到Ⅲ类,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六是2023年9月县纪委给予大甲镇三级主任科员(毗源村包村领导)林建明警告处分、大甲镇事业人员(毗源村包村干部)徐尚坤党内警告处分、毗源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阮凤珠严重警告处分、大甲镇宣传委员(环保分管领导)阮诗彬诫勉处理。

18. 关于“红色文化资源和畲族文化保护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古田县红色旅游导览手册》已定稿,已联系厂家印刷。二是由于《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规划》尚未正式出台,县级规划编制需结合市级规划进行制定,目前《古田县畲族文化保护规划》正在对接专家团队,积极做好编制前期工作。三是2023年6月13日,县文旅局委托浙旅集团编制《古田县红色遗存保护规划》,现已完成规划初稿编制。

19. 关于“项目统筹推进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6月28日县发改局已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制定全年谋划储备重大项目目标76个,总投资275亿元。已完成项目谋划储备105个,总投资336.50亿元。二是县发改局深入乡镇(街道)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培训、调研活动9场,通过活动谋划储备乡村振兴相关项目52个,总投资89.62亿元。三是发改局组织“3+N”项目会商会议4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会商会议3场,着重突破用地预审、资金筹措等要素保障制约,编制下发《项目谋划储备指导目录》。截至11月,已完成产业经营类项目谋划储备36个,总投资100.43亿,占全年策划项目的27.4%,较去年提高96.32%。四是县发改局与省、市发改委对接,梳理19个专项债项目未通过审核原因,进一步修改后申报,现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入库,同时完成拟申报后续专项债项目储备50个,总投资192.95亿元,已上报县委、县政府批示。

20. 关于“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文旅局将争创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纳入《古田县文体和旅游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定位;2023年7月完成《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总体规划》初稿,11月已完成送审稿。二是2023年7月26日翠屏湖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三是10月底完成了白溪、佳垅、坂中、新华、端上等5个第二批市级金牌旅游村的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待市局公布。杉洋村完成市级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四是9月初组织新华村申报省级金牌旅游村,并于10月23日通过省厅认定五是9月份完成并印刷“又美又甜 快来古田”全域旅游宣传画册、全域旅游手绘地图和旅游宣传折页;开展古田县翠屏湖国家旅游景区旅游品质提升项目——发竹湾自然村旅游开发一期,当前项目施工完成土建部分,室外景观部分正在建设中,预计12月底前完工。建成后,共有客房27套、会客厅3套、售货厅1个,进一步促进“直播”和“民宿”两个主题有机融合,预计日接待能力提升300人左右。

21. 关于“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尚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人社局加强谋划,协同县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县人才驿站管理工作,对人才驿站的日常运行进行跟踪。抓好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截至11月,共开展6次紧缺急需人才进校园引进工作,聘用17人。引进1名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紧缺型人才,结合“人才日”活动深入创业基地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培育座谈会,深入程际村开展入户宣传并发放材料100多份。二是2023年高素质农民省级资金培训任务1400人次,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已超额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1530人次,在福建省电视台播报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训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推荐城西街道浣中村黄清权、凤埔乡峦垅村苏情忠参加农村实用带头人培训。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古田县2023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做好农技人才招录工作,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5人,于7月份到岗,其中硕士2名。及时组织专技人员参加高级职称评审,2023年1名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级农业技术任职资格。四是2023年8月18日古田县教育局与2023年已录取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的15名学生和家长现场签署了三方协议书。卫生系统共签订定向委培生26人,其中:本科8人、专科18人。

22. 关于“新业态项目管理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文旅游局向有关部门咨询,其无权发放新业态项目经营许可证,现向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尽快清理,防止死灰复燃。并于2023年10月7日会同县交通局前往现场查看处置,目前无动力船已停止对外营业。截至2023年10月31日,古田翠屏湖码头违规经营的水上娱乐设施(无动力船)已拖离,水上乐园项目已停止运营。二是县文旅局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设备的处置工作,防止恢复经营,并形成常态化坚持。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重点时段和汛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日常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客船违规冒险航行,对重点船舶做好锚固工作,防止船舶漂流。

23. 关于“项目运行监管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委乡村振兴办于2023年6月2627日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项目进行督查,发现3条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均已完成整改。二是截止11月,2023年广电网络联网村工程已经全部完工。目前县广电网络公司正在整理相关工程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再予以拨付,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运行监管到位。三是县文旅局于2023年11月3日组织财务对2021—2022年联网村工程补助经费312万元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   存在内业资料缺失问题,现已整改到位,今后县文旅局将持续推进项目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24. 关于“重点项目建后监管环节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6日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古田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古农〔2023〕60号),对管护组织、职责、内容、经费、监督考核等提出指导意见。二是2020年市级配套管护4.5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由县财政收回;2021—2022年市级配套资金已制定方案并下达各有关乡镇(街道)。三是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692.9万元(包含108.9万元)于2023年1月6日由县财政收回,由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议定,根据各乡镇(街道)实施面积,完成情况等制定分配方案,已于9月8日将该资金下达各乡镇(街道)用于高标准农田再投入、建后管护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与各有关乡镇(街道)签订管护协议,各有关乡镇(街道)已与管护主体单位签署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职责、落实管护到人。

(四)村级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执行方面

25. 关于“村集体经济总体水平不高,还不够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委组织部于2023年5月27日邀请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合作经济研究会会长李中华为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授课;9月8日组织开展古田县2023年度镇村干部专题业务培训班,全县村级党组织书记、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农业分管领导、组织干事、农经负责人、代理会计等300多人参训。二是县委组织部争取市级2023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150万元,打包投入城西街道枣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冷藏储存库及分类分拣中心项目;为增加村财收入,争取2023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200万元(共有20个村每村60万元),统一投入前垅村移民产业园建设电热泵烘干灶及冷库储存项目、杉洋镇岭里村食用菌生产基地、鹤塘镇后彰村农贸市场、凤都镇溪头村物流仓储等4个优质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每村集体经济可增收3.6万至5万元不等固定分红收益。三是梳理各乡镇(街道)关于中央、省级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场验收。其中,泮洋乡新华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村财增收项目(自营民宿项目)已通过验收四是目前全县共成立3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联社,分别为古田县溪鑫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古田县顺缘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福建省古田县闽珠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成立统一品牌、整合销售渠道等方式辐射带动周边20个村,2023年10月25日已结合“柿子节”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产品展销活动,推动各乡镇(街道)合作社销售盈利。

26. 关于“村级文化设施维护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文旅局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的函》至各乡镇(街道),要求其进行全面排查,除部分村村响广播损坏外,其他文化、体育设施均可正常使用,目前均由各村文化与食安协管员负责管理。二是县文旅局2023年10月重新修订《村村响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章程》《村村响应急广播安全播出应急预案》。三是县文旅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重新调整农村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领导小组以及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明确村村响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责任人,有力有序推进村村响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机制。四是县文旅局将采用专项债的方式解决应急广播升级改造工程资金问题,现已启动可研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对村村响管护不到位的文化协管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27. 关于“文物保护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文旅局2023年8月24日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以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村支部书记召开2023年度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培训会,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指示批示精神及文物消防安全等有关知识,提高了文物保护意识。二是黄田镇已委托第三方团队编制汶洋土楼抢救性修缮方案,汶洋土楼周边已采取临时措施,四周拉警戒条且放置“请勿靠近”牌子;9月12日城东街道已将魁龙书院门口堆放纸皮、泡沫箱等易燃物进行全面清理。三是今后黄田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职尽责,扎实落实巡查工作,据实填写巡查记录表,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对2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8. 关于“‘家园清洁’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人居办已制定下发4-8月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任务进展情况通报;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古田县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8月9日召开“古田县7月份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推进会”,督促进度落后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二是黄田镇于10月13日组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宣传工作。三是县城市管理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公厕管护等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治整改;黄田镇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增设垃圾干湿分类桶,引导村民开展垃圾干湿分类,落实垃圾干湿分类。四是吉巷乡坂中村旅游品质提升工程建设,结合“银耳第一村”以及项目设计图纸对村内宣传栏、村容村貌进行全新设计、整体提升,目前已更新宣传栏、宣传标语。

29. 关于“‘低碳村庄’试点经验总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古田生态环境局向各乡镇(街道)收集汇总“低碳村庄”试点经验做法编辑成册;9月28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28个低碳创建村庄村主干开展低碳村庄建设培训会。二是卓洋乡针对原已投入使用的24个仿古垃圾桶使用情况进行重新核对,其中13个垃圾桶已合理投放,分类标志明显,有效使用,其余11个垃圾桶损坏已全部回收,制定《前洋村垃圾桶的使用及管理制度》。同时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引导村民按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提升村民垃圾分类意识。三是10月26日大桥镇中村村组织人员对洗手池、垃圾分类屋等进行维修、外围垃圾进行清理,洗手池现已通水,垃圾分类屋已通电,4个投放口均可正常打开,今后将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0. 关于“日常监管成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人居办制定下发4-8月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组织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二是2023年11月30日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制定《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城管〔2023〕80号),加强对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厕管护的常态化月抽查,抽查12个乡镇,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乡镇,要求各相关乡镇对照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大桥镇督促大桥村保洁员对主街干道环境卫生及时进行清扫,增加垃圾清运次数,防止垃圾外溢;中村村定期组织开展全村环境卫生清理,现已将房前屋后杂物重新堆放整齐,组织人员对沟渠内杂草、道路两旁垃圾进行清理。城东街道桃溪村沟渠垃圾已清理;黄田镇双坑村、泮洋乡新华村、凤埔乡平沙村后地自然村等公厕问题已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强公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五)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方面

31. 关于“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等4个项目完成资金拨付,土地确权颁证经费等5个项目完成部分资金拨付,社会化服务项目等4个项目资金未拨付,共拨付金额657.77万元。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3年8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前处理及数字扫描项目市级验收,已向第三方公司拨付进度款21.6万元。

32. 关于“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高标准农田项目2020年、2021年项目竣工财务审计工作已完成,项目结余资金965.4571万元于2023年8月11日全部上缴县财政。二是2023年6月21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2020年、2021年农田建设结余资金统筹安排方案。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补充完善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财农〔2021〕7号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33. 关于“资金安排示范带动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补助资金由试点村先谋划项目,经乡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委乡村振兴办结合试点村工作推动、绩效考评、实施成效及实际建设需求等情况,通过组织实地调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召开3次项目联审会,最终确定实施项目和差异化分配资金。2023年10个试点村共分配资金1476.53万元,最多的村分配191.469万元,最少的村分配112.229万元。

34. 关于“资金投资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坂中村于已于2020年12月23日对房车配置、交货时间进行复核确定,2023年11月15日房车已结合2023年坂中村乡村振兴沙滩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一起投入使用。二是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5. 关于“项目前期调研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杉洋镇9月中下旬对接县财政局、大白溪景区工作组,通过县财政局、大白溪景区工作组进行暂借与筹措项目安征迁费用,演武场项目安征迁全部完成协议签订。二是设计方案现已完成优化调整,施工单位已办理好前期各项手续和进场施工的准备,演武场项目施工单位拟于2024年1月底进场施工。

36. 关于“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23日施工方按施工图整改到位,将照明灯移至道路两旁,于927日补充结算与结算审核单价变更情况说明。二是业务经办已对前洋村2021年以来的19个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自查,目前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今后严格按照《古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材料审核把关,并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7. 关于“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大甲镇大甲村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LED微信群、发放传单等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共发布宣传信息4条,发放传单330份。二是大甲镇大甲村购买的垃圾屋、垃圾亭均已投入使用,每月安排专人对村内垃圾屋和垃圾亭开展日常养护工作,并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配件。垃圾屋和垃圾亭中均放置了垃圾分类桶,投放的分类垃圾由大甲垃圾中转站收集,后统一转运到古田垃圾厂进行回收再利用。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四是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平湖镇端上村已根据村庄的总体布局需要将旅游食堂改为游客服务中心。

38. 关于“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凤都镇际面村2023年9月13日在两委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三重一大”制度、“四议两公开”,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二是制定际面村“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并严格落实。整改期间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在“两委”会上讨论研究;三是凤都镇于2023年7月对际面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自查,自查发现项目内页资料混乱等问题,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四是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9. 关于“违规拆分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大甲镇2023年8月24日组织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培训班,对各村主任的项目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村主任业务水平,严禁违规拆分工程项目。二是8月30日组织镇纪委、财政所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三是及时将各项工程的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在小微权力监督群、村务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开,整改期间已进行村务公开13条(其中项目公开3条)。四是2023年6月16日县纪委对大甲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阮江英予以诫勉。

40. 关于“工程验收违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10日黄田镇在政府大会场召开的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对工程方面文件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古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古委振兴办〔2020〕3号)和《关于修订古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古委振兴办〔2021〕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二是黄田镇通过走访村(社区)、乡村振兴项目,强化日常监督。目前已经全覆盖走访18个村(社区),项目6个,发现问题6个,整改完成6个。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41. 关于“项目资料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大甲镇2023年8月24日组织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培训班,对各村村主任的项目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二是督促大甲村自查梳理2021年孝老食堂修缮项目内业档案材料,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举一反三,8月30日组织镇纪委、财政所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10个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四是2023年6月15日县纪委对时任大甲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阮召灼党纪立案审查。

42. 关于“采购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大桥镇已要求中村村与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重新采购中岛展台,目前展台已采购并放至党建超市中。二是中村村通过认真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采购审核不严问题。三是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5名相关责任人(科级2人)作出处理,其中,党纪立案审查1人,政务警告1人(科级1人)党内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诫勉2人(科级1人)提醒谈话10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敖江流域斌溪前港水质问题,对大甲镇三级主任科员(毗源村包村领导)林建明政务警告处分、大甲镇事业人员(毗源村包村干部)徐尚坤党内警告处分、毗源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阮凤珠严重警告处分、大甲镇宣传委员(环保分管领导)阮诗彬诫勉处理。

2.针对大甲村违规拆分工程问题,对大甲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阮江英予以诫勉。

3.针对大甲村孝老食堂修缮项目资料造假问题,对时任大甲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阮召灼党纪立案审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规划先行带动乡村振兴仍显滞后”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卓洋乡前洋村、吉巷乡坂中村村庄规划未入库

  下一步整改措施:自然资源局将督促前洋村、坂中村村庄规划成果按省自然资源厅入库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备案。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2. 关于“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1月底,2022年上海局例行督察我县问题68宗,未整改4宗;2023年新增天地网和卫片违法图斑共304宗,已整改到位220宗,剩余84宗未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尽快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3. 关于“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县农业农村局、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等13个项目中4个项目完成资金拨付5个项目完成部分资金拨付,还有4个项目因未验收等原因资金未拨付。

下一步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 关于“项目前期调研不深入”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杉洋 演武场设计方案现已完成优化调整,施工单位已办理好前期各项手续和进场施工的准备,还未进场施工

下一步整改措施:杉洋镇将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进场施工。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80938;通讯地址:城东街道和平路2号;电子邮箱:gtxczxb@163.com。

                   

                                                                                                       古田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