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古田县城联社系统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3月26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城联社系统党总支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15日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县委部署,切实抓好整改
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县城联社系统党总支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巡察四组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不折不扣完成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反馈会后,县城联社系统党总支及县城联社班子立即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研究制定《中共古田县城联社系统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城联社班子每两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点,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狠抓整改落实。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对遇到的困难,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破解难点问题。反馈的16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项,挽回经济损失3.13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依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的问题,2021年6月30日召开班子会议修改完善《古田县城联社“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过程中,班子成员逐个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二是针对非班子成员参与议事决策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根据议题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列席班子会议,但不参与研究表态。三是针对民主集中制依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系统党总支书记肖树洪在2021年7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会上带头作自我批评。2021年6月以来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班子会议3次,对《县城联社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部二级绩效分配、续签劳务派遣合同等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研究。
2.关于监管职责依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22日城联社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的问题,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梳理监管漏洞,理清整改的工作思路,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针对监管职责依然落实不力、存在守摊思想的问题,参考国有企业等操作规范,结合集体企业实际,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研究制定出台《古田县城联社系统集体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和《古田县城联社系统内部财务收支管理若干暂行办法》,从资产出租招投标、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强化资产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下属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梳理,2021年8月6日建立“一厂一档”,进一步规范管理。
3.关于固定资产依然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2021年8月3日针对未公开招标和未按规范招标的问题,结合集体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古田县城联社系统集体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出租行为。二是对下属企业固定资产出租行为进行梳理,规范企业固定资产出租公开招投标程序,强化集体资产的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已对6个下属企业资产招标行为进行自查,对公开招标存在随意性和招标程序不规范等行为督促予以整改。三是因依然存在未公开招标情况的问题,2021年7月23日对县木器厂厂长黄聿枢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对二轻供销公司经理丁凯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4.关于财经制度依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1年7月12日组织人员开展《古田县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管理及公务出行保障方案》(古车改〔2018〕3号)文件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针对2018年1-7月下乡租车问题,经自查,因工作人员对车改期间政策理解不深,认为只要参照县公车办与古田县长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达成的租车服务协议执行,造成无租车协议,使用定额发票报销的现象。2021年7月12日,县城联社组织人员对2018年1-7月的租车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2018年1-7月,本县出差下乡3次,每次4人,每次租车费200元,过路费60元;出县出差2次,每次4人,每次2天,租车费分别1000元和850元,过路费180元,均属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和过路费用据实报销。三是2018年8月后,单位公务派车已按《古田县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管理及公务出行保障方案》(古车改〔2018〕3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是因使用定额发票且无租车协议报销的问题,对城联社财务股股长杜宋敏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5.关于县城联社系统党总支直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态度不够坚决,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未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选择性通报巡察整改的问题,2021年6月16日组织城联社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赵乐际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对巡视巡察重要性的认识,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上一轮巡察情况反馈问题未在党内通报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违规虚开住宿发票”等3个问题进行党内补充通报。因选择性通报巡察整改的问题,对县城联社杜宋敏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二是针对敷衍整改的问题,经自查,通用机械厂报销凭证时仅在封面签字,发票上没有签字,已督促县通用机械厂于2021年7月14日完善财务报销相关手续,并对县通用机械厂厂长薛圣锋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三是针对失责行为处置不到位的问题,经自查,涉及“执行财经制度不严”问题的责任人有县城联社财务股股长杜宋敏、县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县二轻工业供销公司经理丁凯、县通用机械厂厂长薛圣锋,结合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将“执行财经制度不严”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加入谈话内容,2021年7月21日至24日,对有资产收入的下属企业(服装厂、木器厂、二轻供销公司、工艺鞋厂、工艺美术厂、通用机械厂)相关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四是针对未建章立制的问题,对上轮巡察指出的下属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和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已制定《古田县城联社系统集体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古田县城联社系统内部财务收支管理若干暂行办法》等制度,并督促下属企业完成建立完善财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及党建工作等制度。五是针对整改措施执行不严问题,督促下属企业自查梳理党建档案整理情况,将党建工作列入对企业督查指导工作范畴,与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步进行,2021年8月6日至10日我社对下属企业党支部进行了督查指导,要求下属各企业完善党建台账,并做好记录。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6.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制定《2021年度古田县城联社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纳入学习内容。二是 2021年6月9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7月20日组织学习《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2021年7月20日组织重新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三是强化查摆问题整改。3名班子成员对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重新进行认真梳理,逐个列入整改清单,全面做好落实整改。
7.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安全隐患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每季度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2021年以来,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批次。其中工艺美术厂厂部后楼宿舍后沟的枯草问题,企业已于2021年7月16日组织人员进行了清除;工艺美术厂临街厂房部分墙体出现的裂缝问题,于2021年8月12日安排人员对裂缝墙体进行降层拆除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督促下属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对外来人员落实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工艺鞋厂已完善健康管理登记台账。三是今后将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8.关于监督管理职能弱化的问题。
(1)督促下属企业规范资产出租刚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督促下属企业规范资产出租刚性不够的问题,2021年7月13日城联社组织人员对工艺鞋厂3-5楼招标等行为开展了调查核实,并于2021年7月23日根据调查情况对存在虚假招标等违规行为的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结合集体企业实际,2021年8月3日研究制定《古田县城联社系统集体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集体资产出租行为,并督促企业对资产出租情况进行自查,规定以后资产出租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三是督促下属企业对租金收取情况进行自查,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2021年7月8日工艺美术厂收回被拖欠6.3万元租金,被拖欠租金已全部收回。四是对下属企业资产进行梳理,建立资产出租清单,列出资产出租明细。
(2)督促下属企业健全制度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下属有资产收入企业的企业章程与企业现状不适应,可操作性不强,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问题,经了解,下属6家企业均已停产关闭,仅靠租赁,无生产行为。针对企业现状,2021年8月25日督促6家企业制定完善财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及党建工作等制度,努力消除廉政风险。二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3)督促下属企业规范议事步伐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经会议研究实施工程项目的问题,督促企业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规范工程建设及固定资产维修流程。2021年7月23日,因工艺鞋厂未经会议研究、未经招标实施工程项目的问题,对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针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次数少的问题,已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完成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三是2021年巡察整改以来,县木器厂、县服装厂就工资调整及福利发放等召开班子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等4场次。
(4)下属企业即将面临资产资金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下属企业即将面临资产资金管理缺位问题,经核实,由于现有集体企业存在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人员分散以及暂无招录新员工计划等问题,根据我县集体企业的实际,暂由原企业负责人继续留任看守企业。二是2021年8月6日至10日对下属企业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企业资产流失。三是对于即将面临的管理缺位问题,将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企业具体情况,适时启动改制安置工作,条件成熟一家,改革改制安置一家。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筑牢思想防线。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以来,共开展有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内容学习2场次,二是对2018年、2019年关于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梳理,责成班子成员肖树洪、缪达鑫、赵仕清重新撰写2018、2019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并由城联社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存档。三是今后将进一步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0.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管党治党意识。2021年6月28日调整成立了县城联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修改完善《县城联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2021年8月3日组织开展1次廉政风险排查。三是2021年8月3日召开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城联社系统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总结、剖析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越权管理下属企业的问题,对干部下企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因越权决定各下属企业资产租赁及工程项目实施等事宜的问题,2021年7月21日对原行管股副股长林国雄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要求其应认真反思,引以为戒,规范对下属企业监督指导行为。二是针对廉政提醒谈话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7月12日组织城联社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补充通知》(古廉责办〔2016〕4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规范廉政提醒谈话。三是规范廉政提醒谈话形式,注重谈话内容的针对性,被谈话人自己表态签字。2021年7月21日至24日,对有资产收入的下属企业(服装厂、木器厂、二轻供销公司、工艺鞋厂、工艺美术厂、通用机械厂)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四是规范干部下企业监管行为,定期对干部下企业工作行为进行监督提醒,传导压力,杜绝此类越权行为发生。
(3)监督责任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县城联社加强集体企业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集体企业党建及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并通过抽查压实县城联社履行主体责任情况,2021年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次。今后,将结合日常监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县城联社对下属集体企业监督指导职责的落实。
(4)下属企业“关键少数”廉洁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人员观看《廉政中国》系列警示教育片,从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 增强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二是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1年7月21日至7月24日,我社先后对下属6家企业4个支部书记、6位厂长(经理)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累计10人次,提醒他们强化党规法纪,提高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三是因廉洁意识不强的问题,2017年7月23日,对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11.关于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2021年6月30日召开城联社班子会议,修改完善《古田县城联社“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结合我社实际,明确了重大项目经费和大额资金额度等事项。二是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7月12日认真学习《古田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并修改完善《古田县城联社党务公开备案材料》《古田县城联社政务公开备案材料》,经办人员按相关规定就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期限、公开方式拟定意见,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按有关处理程序交由相关部门发布公开。三是修定完善《城联社党支部学习制度》,对2020年度城联社党支部理论学习情况开展了自评自查,以查促改,以改促建,进一步完善城联社党支部学习制度。四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2021年7月12日组织学习《古田县城联社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对城联社2018年至今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建立新增固定资产一览表,明确入库时间、签收、领用等情况,各下属企业已于2021年8月25日按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
1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经自查,木器厂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退回多发值班补贴费6880元、重复发放值班补贴费4780元、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款8000元,合计退回19660元。服装厂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退回违规发放的党建活动伙食补贴1200元、违规报销的租车费用7350元、利用慰问名义发放的福利1500元,合计退回10050元。二是2021年8月9日组织对下属企业开展财务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违规报销和列支。三是2021年8月6日至10日对下属企业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维护集体企业职工权益。四是2021年7月23日,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的问题,对木器厂厂长黄聿枢、木器厂退休党支部书记周木兰、服装厂厂长林仁钦、服装厂退休党支部书记李利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五是今后将汲取教训,认真反思,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财经制度,认真做好企业各项工作。
13.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文不严肃的问题,2021年7月12日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公文收发处理程序。二是对2018年以来公文收发情况进行自查,经梳理,古委办电〔2020〕2号文件于2020年3月10日印发,由于处于疫情时期,事态紧急,为了及时落实有关工作,我社收到文件后先行转发给下属企业,导致发文早于收文的情况。三是针对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摆,城联社领导干部重新查摆了个人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因发文不严肃的问题,对县城联社人秘股股长赵倢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城联社现金支出情况进行梳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今后规定1000元以上的支出均采用转账方式。二是对2018年以来的入账票据进行认真梳理,报销凭据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不全的已及时补上,每月初对城联社入账票据开展自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三是对修缮款凭证进行核实,已于2021年7月15日附上零星修缮款7640元的施工合同。宁德市第十届文化旅游节参展展馆装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已于2021年8月10日按要求到建筑审计部门办理,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将按规范流程进行。四是2021年7月23日,因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对县城联社财务股股长杜宋敏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5.关于对下属企业财务监管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8月9日,组织下属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财务制度的落实。针对督促下属企业财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明确下属企业财务要定期公开,接受企业职工的监督,规范下属企业财务公开工作。2021年以来,各企业已按要求在办公室外设置公开栏1次。二是针对管理人员工资调整随意性大的问题,对下属企业管理人员工资调整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经自查梳理,2021年7月起木器厂、工艺鞋厂已取消未向城联社报备的调整工资。因管理人员工资调整随意性大的问题,2021年7月23日对木器厂退休党支部书记周木兰、木器厂厂长黄聿枢、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三是针对巧立名目发放福利的问题,对下属企业管理人员各项福利发放程序进行梳理和规范,严格控制福利发放。2021年7月起木器厂、服装厂、工艺鞋厂已停止不合规的福利发放。因巧立名目发放福利的问题,2021年7月23日对木器厂退休党支部书记周木兰、木器厂厂长黄聿枢、服装厂退休党支部书记李利建、服装厂厂长林仁钦、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四是针对未设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的问题,对下属企业财务记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艺鞋厂、二轻供销公司、工艺美术厂按规定已于2021年8月10日设立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五是针对现金管理不严的问题,已于2021年8月25日要求服装厂、二轻供销公司、通用机械厂建立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各类活动列支手续,禁止各类活动用现金列支。二轻供销公司、通用机械厂、工艺美术厂已按现金管理要求,超过1000元的支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严禁坐支现金。六是针对白条入账的问题,2021年7月23日对服装厂负责人林仁钦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他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使用合法票据,严格规范账务管理,不合规的票据一律不能报销。七是针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督促下属企业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服装厂已于2021年8月10日按要求补齐发放名册、签领单及该附的银行明细回单。八是2021年7月23日对服装厂、二轻供销公司、通用机械厂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建立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各类活动列支手续,禁止发放现金。九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督促服装厂提高对财务制度认识,该厂已按要求完善各类工资及福利等报销手续,并要求工资福利性支出一定要经财务审核及审批人签字方可列支。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总支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7月14日召开城联社系统党总支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总支换届程序。二是针对未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已于2021年7月15日责成肖养敏、赵仕清、缪达鑫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重新撰写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认真报告个人房产等有关事项,并经城联社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存档。三是针对相互批评缺少辣味的问题,各班子成员结合2021年7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认真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7.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股级任免程序,2021年7月12日组织城联社股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充分了解任免程序。2021年4月至5月,我社在对赵倢、林婉新2位同志股级干部推荐考核时,已按规范程序考察,同时做好材料存档。二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经过近一年的跟岗学习、考察培养,现已按照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任命林婉新同志接任行管股工作(古委组干〔2021〕备字19号)。三是今后将结合实际,以一带一、多帮一形式,通过教方法、传经验等方式培养业务人员,同时重视实践锻炼,在实践中探索工作方法,积累成功经验,提高业务能力,避免出现业务断层。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对巡察反馈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10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8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
1.针对前往外地慰问退休职工途中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并报销非公住宿费的问题,对古田县服装厂党支部书记李利建、古田县服装厂厂长林仁钦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对古田县木器厂党支部书记周木兰、古田县木器厂厂长黄聿枢、古田县服装厂党支部书记李利建、古田县服装厂厂长林仁钦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管理人员工资随意调整的问题,对古田县木器厂党支部书记周木兰、古田县木器厂厂长黄聿枢、古田县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巧立名目发放福利的问题,对古田县木器厂党支部书记周木兰、古田县木器厂厂长黄聿枢、古田县服装厂党支部书记李利建、古田县服装厂厂长林仁钦、古田县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虚假招标的问题,对古田县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
6.针对未经会议研究实施工程项目的问题,对古田县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廉洁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古田县工艺鞋厂厂长兰贵然进行批评教育。
8.针对越权管理下属企业的问题,对原古田县城联社行管股副股长林国雄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对古田县木器厂党支部书记周木兰、古田县木器厂厂长黄聿枢进行批评教育。
10.针对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对古田县二轻供销公司经理丁凯进行提醒谈话。
11.针对敷衍整改的问题,对古田县通用机械厂厂长薛圣锋进行提醒谈话。
12.针对发文不严肃的问题,对古田县城联社人秘股股长赵倢进行提醒谈话。
1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对古田县城联社财务股股长杜宋敏进行提醒谈话。
14.针对选择性通报巡察整改的问题,对古田县城联社财务股股长杜宋敏进行提醒谈话。
15.针对使用定额发票且无租车协议报销的问题,对古田县城联社财务股股长杜宋敏进行提醒谈话。
经过整改期间的不断努力,中共古田县城联社系统总支部委员会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以本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巩固好巡察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行动自觉,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立足治标,着眼治本,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安排专人重点跟踪,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检验。把落实整改与城联社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城联社系统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监督指导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内部管理中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城联社系统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882371;通讯地址:古田县六一四路381号6楼;电子邮箱:gt3882371@163.com。
中共古田县城联社系统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